第四部 在远端

1

那一天,我一定走了30英里或者更远。我害怕停下。害怕失落、愧疚与寂寞的感觉会将我吞没。最后,我进入一处决口,生了一堆篝火。我本来希望自己能耗尽力气,不用去想事情,倒头就睡。我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我原以为我会缺乏对情绪的控制,但我却冷静,理性,棱角分明,接受了事实。我决定在威卢纳结束旅程,不是因为我想逃离它,而是因为,我感觉旅程已经自行结束。已经得出某种心理上的结论,就是完整了,就像一部小说的最后一页。那一夜我做梦了,接下来几个月的每个夜晚都是,我梦到小刨好好的。在梦里,我又一次体验事情的先后次序,不过结局总是她大难不死,还有,她原谅了我。在这些梦里,她经常是人类,会对我说话。梦生动得让人不安。醒来,我却只能面对现实的孤寂,我惊讶于能使我接受事实的这种力量。

或许看起来很奇怪,只不过是死了一只狗,竟会对某个人有如此深远的影响,但你必须记得,因为我的孤立,小刨成了一个我珍视的朋友,而非单单一只宠物。我很确定,如果意外发生在城市里,我的周围有同类,影响绝不会如此之大。但在那里,在那种变化伸展过的心态下,它与人类的死亡一样会造成心理创伤,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她已经变成人类,已经取代了人的位置。

亨利·沃德给我在地图上指过,要在哪里掉头向南。根据我在那张地图上做的记号,似乎是在某个水塘后好几英里。我显然犯了一个错误——我仍在往正西方向去,边穿过单调的平原,边眼看着我认为一定是山口的地方在我身后渐行渐远。那一夜,我在一个小沙冈上扎营,它看起来就像是潮退后留下的小岛。这里是独特、压抑的乡野。完全平坦,被白色石膏灰覆盖,每隔12英尺点缀有一团含盐的多肉类植物。这一大片广阔的地域里,偶尔会升起一座静态的沙浪,被更高的树木和矮林掩盖。它有种弃绝的特质,让我毛骨悚然。

当晚,我决定用那让我憎恨的无线电机呼叫亨利,校对方向。与其说我恐慌,不如说是心神不宁。我想跟人说话。一切都太过静止,没有小刨跟我玩,跟我聊天,或者抱在一起。我用了半个小时才把那卑鄙的东西装好——一长段导线搭在树上,另一段拖在地上。不能用。我背着这个怪物走了1500英里,把它装上卸下数百次,就需要它这一次,却不能用。很可能它一直都是坏的。

那天夜里,我被有生以来听过的最寒心、最令人汗毛倒竖的声音惊醒。轻柔的高音恸哭,越来越响。我从来不怕黑,就算听到无法认得的声响,也不会太惊扰。况且,一直有小刨在保护我,安慰我。但这个声音?波纹在我的背上荡漾开来。我起来,在营地周围徘徊。一切完全寂静,但现在那个怪声变成了不经调整的持续的哀号。我开始认出惊慌心理泄露的第一个信号——这个怪声必须有理性的解释。要么可以解释,要么就是我又要发疯了,或者某个妖精出动了来逼我发疯。我感觉到第一丝风动。当然,我听到的怪声是风呼啸穿过上方树顶的声音。地上没有一息骚乱,但现在黎明前的风,那种结实的凉气,不屈不挠的锋面,让我寒彻骨髓,让火炭发出红光。我打着寒战爬回铺盖,试图重新入睡。当时,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抱住那具熟悉温暖的狗的身体——这种需求就像身体上的疼痛。没有了她,我突然容易受到那些脆弱与恐惧的覆没感与非理性的影响。

那一周或十天里,剩下的大多数日子,都是一团没有时间的残影。我不加注意地踏过地面,直到某片乡野把我从精神阴谋中解救出来。我一直有种奇怪的知觉,就是我事实上是完全静止的,我在推移转动脚下的世界。

我偶然发现一个几乎干涸、正在腐烂的绿色水洼,里面满是牛、马和袋鼠的沤烂残骸。这个水洼的周围是绵延的石墙,高高立在堤岸上。我怀疑它们是原住民的捕猎掩体,或许有几千年的历史。猎人会耐心地在这些石墙背后等待,躲在前来饮水的动物的逆风处,然后操着长矛一跃而出。从前,他们会保持水洼清洁。现在没人留下来维护和照管这处依稀仍然美丽的饮水池,连骆驼都对它嗤之以鼻。它是条可怕的阴沟,有死亡和腐朽的气息。那天晚上,我确保骆驼们从我的水桶里喝足了水,才放他们离开,只是以防万一。幸好水洼太冷,他们不想在里面打滚。

大约在这个时期,我进入了一片景观,那很可能是我在整段旅程中见过的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超现实景观,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探索它。一块巨大的洼地沉陷在断裂的高原上。边缘的地平线上全是各种色调的悬崖,任你想象。有些陡坡如细瓷般平滑光泽。有些是耀眼的纯白色,有些是粉色、绿色、淡紫、棕色、红色,等等。洼地被海蓬子21覆盖,我当时还以为叫“沙火”。完美的名字。这种植物干枯之后,就变成千千万万种颜色——彩虹七色,和悬崖的光晕与虹彩交相辉映。这个失落世界到处点缀着雕琢怪异的岩石和卵石堆。是透过多色眼镜看到的火星地貌。我捡起并留下了一块小岩石,它是一块镶有闪片的淡粉色砂岩,一边呈小波浪状,形成锋利的小棱。

但连这么探索性的行走都让我感觉空洞。我必须逼迫自己去走。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像那样——不是自发的,迫于无奈。我晚上甚至放弃为自己做饭了。我会在包里乱扒一气,找到什么吃什么,尽管我不饿,也要逼自己啃点东西。

另一个阻止我前进的地形怪状是黏土湖。完全平坦,烤干的欧几里得几何式棕色表面延续无数英里,上面没有一根草、一棵树、一只动物和一丛三齿稃——除了打转的尘土形成棕色塔柱,稀薄歪斜着,被吸进近乎白色的灼热天空,没有其他。看着这些黏土湖就像在凝视平静的海洋,只不过你能在这上面走路。紧挨着一个大土盘的,是一个小型的复制品,直径大概有100码。一个丛林舞厅,一个深入腹地的圆形剧场。我把骆驼拴好,让他们在灼热、干净、明亮的燥热里午休,我脱掉衣服去跳舞。一直跳到不能再跳——我舞出了一切,小刨、旅程、瑞克、文章、全部,我喊叫、怒号、哭泣,我跳跃、扭曲我的身体,直到它拒绝再有反应为止。我爬回骆驼的身边,满身尘垢和汗水,疲倦地发抖,耳鼻嘴里都是土,然后睡了大概一个小时。醒来后,我感觉痊愈了,轻飘飘的,准备好迎接一切。

我现在好了,而且真的回到了驻地附近的乡野,这里的小径很多人走过。我在下一个水塘洗澡游泳,洗了头发和衣服,晾在鞍座上晒干。在那里晒干大概需要五分钟。向前走时,我向自己保证,那天晚上我会好好吃饭。我头太晕了,太濒临崩溃边缘,无法再继续行程,我需要把自己拽下来。

我发现有一辆车过来,带着一连串的红土高速飞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我心想,一定是驻地的人出来检查水塘的。我匆忙穿上衣服,试图把脑筋扭成正常的状态,跟几个乡下人简短地聊几句天。他们通常是沉默寡言的人,但我其实害怕那辆车。

不是乡下人,是大众媒体的豺狼、鬣狗、寄生虫和贱民。等看到长焦镜头对准我时,已经来不及躲起来,或者拿出枪来朝他们扫射,我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疯得能做出这种事。他们突然涌出车外。

“我们给你一千块钱买你的故事。”

“走开。别来烦我。我不感兴趣。”

我的心脏扑通直跳,像只走投无路的兔子。

“好吧,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好歹也能过来喝瓶冰啤酒吧。”

他们对人性的心理结构发掘得真深啊,没法用一千块钱买通我,竟然想拿一瓶啤酒来贿赂我。我接受了贿赂,同时查明了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事,以及他们为什么在这里。他们偷偷夹进几个问题,有些我敷衍地回答了,其他的我拒绝评论。

“你的狗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避这些人——又一次忘记了游戏规则。要么把他们的脑子打开花,要么就甘心顺从地缩成一团,努力保持自控。

“她死了,但请不要刊登出来,因为这会让家里的几位老人非常心疼。”

“噢,好吧,我们不会的。”

“那算数吗——你的话?”

“当然,当然。”

但他们当然刊登出来了。他们带着独家新闻飞回珀斯,编造了一个故事,出版了浪漫神秘的骆驼小姐的神话。

那天晚上,我远离大路,在茂密的灌木丛里扎营。这完全在我的预料之外。那些我见到的一整天嗡嗡乱飞,还让我隐约好奇的轻型飞机是为我来的。城里那些人的脑子里到底进了什么水?我注意到,当记者们说起目前的新闻报道时,都有种歇斯底里。全球瞩目,他们说。我无法相信。他们将仓促回城,在丑陋的大闹剧中扮演他们的角色,美其名曰为“公众有知情权”。我决定在那里等上几天。如果媒体真的在找我,最好躲到事情平息为止。

真正摆了我一道的是那个越野者。回到文明社会之后,出于受人瞩目的渴望,他讲了一个故事,说他曾在沙漠里和这个了不起的女人“共度良宵”。引用的话大致是这样的:“很浪漫。她裸露的肩膀从睡袋里突出来,铃铛在背包上叮当作响,我和她在月光下聊了几个小时。我没有问她为什么这么做,她也没问我。我们彼此理解。”对一个裹着浸透汗水、溅了骆驼污物的肮脏铺盖,还被太阳晒昏了头的疯子来说,这个描述不算坏,她当时正天真地准备在坑里睡觉。真是只可怜虫。或许他以为他在帮我的忙。

第一批汽车和电视摄像机等抵达时,我跑进灌木丛里。这些记者雇了一个黑人追踪者。但现在我的斗志已经回来。这些人,他们太蠢、太笨重,他们不属于这里,至少我在那方面比他们占优势。我在我的掩护后面低声默念印第安人的战斗呐喊。我穿过灌木丛绕了一圈,离他们只有20英尺。我扎营的地方是片沙地,所以就算是看不见的傻子都能追踪到我。我的脚印明显得就像霓虹灯标志,像沙冈上的马克卡车车辙。

“行了,小伙子,她人呢?”其中一个被汗浸湿了红T恤的胖子对黑人追踪者说,闷闷不乐的中暑表情与他的脸刚好相配。

“哎呀,老板,那个骆驼小姐可能真的很机灵,她可能把足迹都盖上了。我看不到她去哪儿了。”他摇摇头,若有所思而困惑地搓着下巴。

好耶!呜呜!我真想蹦出来亲他一口。他完全知道我在哪里,但他是站在我这边的。胖子咒骂了一声,极不情愿地把“十块钱”的报酬递过去。原住民微微一笑,把钱放进口袋,匆匆离开——走150英里的土渣路回威卢纳。

我回到营地,给火堆加柴,感觉像被扒了一层皮。我的胃缩成一团紧张而冰冷的死结。苍天在上,这到底是怎么了?以前有人这样旅行过啊,怎么我就招人耳目了?我还不知道狂热的程度。我想过掩盖我的路迹,但骗不过原住民。他们当中总归有人能找到我。我想过用几颗霰弹枪的子弹把他们全吓走,但马上放弃了那个念头——只会徒增一个故事。

然后我看到瑞克的车以光速冲过,有几辆车在追他。“哦,我的天,到底怎么了?”瑞克五分钟后回来,拐上我的路迹,朝我驶来。他刚给我一个含糊的概要,他们就全挤出车外了。有些是伦敦来的媒体,有些是电视台来的,有些是澳大利亚的报纸。我嘘他们,对他们咆哮,咬牙切齿。我跺脚走进灌木丛里,从树后直截了当地命令他们放下相机。后来瑞克告诉我,我的样貌举止都像个疯婆子。完全符合他们的预期。我在含盐的水塘里洗了头发,所以头发在头顶炸开,呈卷曲漂白的电光环形态。我一身破烂,皮肤被太阳烤黑,而且过去一个星期左右都没怎么睡觉,所以眼睛就是一道懵猪眼的小缝,下面挂着棕色的眼袋。我还没有从失去小刨的事件中恢复过来,无法应付这种侵袭,在当时的我看来,他们就像星系间的军阀。我太固执,太疯狂,于是他们尴尬地拖着脚步,按照我的要求做了。我返回来。然后,我竟像个傻子一样稍微妥协了。好奇害死猫。回忆这件事时,我也对自己很惊叹。这些人前一秒还准备把我踩在脚下,我怎么跟他们翻脸之后马上就心怀歉意了?我仍然不许拍照,于是其中一人拍摄了我的篝火。“不能空手回去,我会被解雇的。”

有个人在为电视媒介辩护,还温和地谴责我不与公众分享自己之后,甚至道歉了。他说:“真相似乎经常挡道,多可笑。”

其他人为我对宣传的反感找借口,先是在嘴上说,后来印了出来,说我忠于一家杂志社,在为那本杂志旅行,因此不能跟其他任何人谈论它。他们为什么不能理解,有些人就是不想出名——一旦出名,隐姓埋名就不是花钱买得到的了。瑞查德扮演保护者的角色。我很高兴,我感觉势单力薄,又太糊涂,无法保护自己。而且,他能说他们的语言。他们终于离开,瑞查德和我可以放开聊天了。他给我讲了他自己经历的折磨。在某张晦涩的国外报纸上,他读到,骆驼小姐迷路了,于是四天没有睡觉,试图赶在一大拨记者之前联系上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死了。在威卢纳,他被记者们跳到背上,没能成功甩掉他们。他给我看他随手拿的几份报纸。有我对着相机微笑的图片。

“他们是怎么搞到这些的?”我目瞪口呆。

“游客们在卖照片给报纸。”

“岂有此理。”

有几个记者有趣。他们说了这样的话,“戴维森小姐以莓果和香蕉【?】为食,还说,如果她饿极了,会杀掉她的骆驼吃肉”。或者,“戴维森小姐有一夜遇到一个孤独神秘的原住民男人,他陪她旅行了一段时间,然后他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怎么来的怎么去了”。还有(来自一份美国的丛林徒步杂志),“这个星期骆驼小姐罗宾·戴维森不得分,因为她肆意消灭澳洲本地【?】骆驼。可能她以为这是她的巨兽狩猎之旅”。白痴。

敌人也突然间全部改变立场了。我在爱丽丝泉那段勤俭节约、低头做人的日子里激怒过的所有人,本来会唾弃我,突然都赶上了宣传的潮流。“当然,”他们说,“我知道她,她所有的骆驼知识都是我教的。”

至此我才明白,我给自己惹出了什么麻烦,至此我才知道自己他妈的多迟钝,多没有预见。看来,女人、沙漠、骆驼、独自一人,所有元素组合在一起,击中了这个时代冷淡、无情、疼痛的心智的软肋。它点燃了人们的想象力,那些自以为与人疏离、无能、对疯狂世界有心无力的人。选中这么一个组合,不是我的运气是什么?这种反应完全在意料之外,非常、非常不可思议。我现在是公共财产了,是女权主义的象征,是心胸狭窄的性别歧视者的笑柄,还是个发疯、不负责任的冒险家(尽管我如果失败了,会疯得更厉害)。但最最糟糕的是,我因为做了一件勇敢的事,超出了普通人期待的可能,现在是个神话般的人物。那与我想分享的事情背道而驰。我想分享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任何事。如果我可以磕磕绊绊地穿越一片沙漠,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做到。对长时间以来习惯且怯懦胆小保护自己的女性来说,尤其如此。

这个世界对小女孩来说,是个危险之地。此外,小女孩比小男孩更脆弱、娇柔、敏感。“当心,小心点,看着。”“不要爬树,不要弄脏裙子,不要接受陌生男人的礼物。听就好了,但不要去学,你不需要那个。”于是小蜗牛的触须长得越来越长,当心这个,寻找那个,探究事情的底细。都是威胁。于是她浪费太多精力,去力图打破那些线路,推开不计其数的尝试,它们设法压制她的能量、创造力、力量与自信;十分有效地在她四周筑起藩篱,排除了可能性与胆量;十分有效地把她困在缺乏自我价值的观念里。

现在他们创造了一个传奇,让我显得与众不同,出类拔萃。因为社会需要这样一个传奇。因为如果人们都开始实践自己的梦想,拒绝接受提供给他们的无果乏味的常态生活,就会变得难以驾驭。还有那个“骆驼小姐”的名号。我如果是个男人,哪怕在《威卢纳时报》上被人提到都算我好运,更别提国际新闻报道了。我也无法想象他们会创造出“骆驼先生”的措辞。“骆驼小姐”的四周是一种被恩赐的美好光环,让我感恩戴德。贴上标签,束之高阁。多么冠冕堂皇的把戏。

***

瑞克在镇上遇到一个男人——彼得·缪尔。他以前是猎狗人,一个杰出的追踪者,我后来发现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最多才多艺的丛林人之一——正在消失的一类人。他带着妻子多丽和孩子们前来看望我们。见到一些平和、愉快、安静的人真好。我们谈论我刚刚穿越的乡野。彼得可能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它。他这一生都在白人与原住民的文化之间摇摆,并且结合了两种文化的最佳元素。他告诉我们威卢纳的情况。小镇已经被记者入侵,悬赏任何能找到我的人——一种围攻;警察彻夜接到国际电话,已经准备好拧断我的脖子,可以理解;飞行医生的无线电广播被呼叫阻塞,到了真正紧急的呼救无法接通的地步。我现在真的愤怒了,内心深处沸腾着怒火。说来也怪,镇上所有人(威卢纳大概有20个白人,城郊的棚屋里还住着一大群黑人)都站在我这边。他们一听说我不想被宣传,都不遗余力地保护我不受干扰。全镇都拒不开口。

彼得和多丽把他们在威卢纳以外几英里的第二栋房子提供给我藏身。康尤的人邀请我把骆驼放在他们的马场里,而且继续对我的行踪装聋作哑。

“骆驼小姐?对不起,老兄,不知道。”

我和瑞克开车进入威卢纳,然后他告诉我,已经安排好詹妮和托利过来见我。亲爱的瑞克。我正需要他们。

我们给藏身之处置办好奢侈品后,就开车去了米卡萨拉——西边100英里处一个稍微大点的镇,去机场接小詹和托利。看到他们时,我说不出话来,但紧紧地拉住他们。我们进镇上喝了杯咖啡,大谈各式各样的奇闻趣事。见到他们,摸到他们,就像打了一剂补药。他们理解。他们轻抚我受惊的羽毛,逼我笑话所有的疯狂。我开始感觉不那么像一只被追捕的动物,更像个正常人了。我以前说过,友谊在澳大利亚的某些分区里,几乎等同于宗教。无法对其他文化群体描述这种亲密与分享的关系,对那些人来说,友谊只意味着晚宴,能让人俏皮地讨论工作和职业,或者是“有趣”人的聚会,个个都多疑、谨慎,唯恐自己不够有趣。

还有邮件。铺了几英亩的邮件。朋友、亲人的信,也有几百封匿名来信,大致要义是:“你做到了我想做的一切,但我从来没有勇气尝试。”他们几乎就要认错,而且这些来信最让我困惑和泄气,因为我一直想撼动他们,告诉他们,勇气和这个关系不大,远没有纯粹的幸运与持久力重要。一些是年轻人的留言,他们在第三页详细描述了自己(通常是高大帅气的金发男子),然后说他们知道秘鲁有一片很大的密林,我有兴趣和他们一道探索吗?有些信是退休老人和小孩写来的,而且令人惊讶的是,有相当大比例的信是精神病院的人寄来的。这些信同时是最有趣,也最难理解的。大量的图表、箭头和奇怪的神秘信息,我确信一周以前我一定能完美地理解。一封老朋友发来的电报上写着:“他们说,龙安寺22的沙子甚至更加无垠……”我喜欢。

那天,我们欢笑着,互开玩笑,也洒了几滴眼泪,然后去本地酒吧打撞球,那里,有个女人(ABC的本地通讯员)注意到瑞克的相机,问他知不知道骆驼小姐在哪儿。他回答,他听说她会在大约一周之内到米卡萨拉,再从那里南行,但能不能别刊登出来,因为他知道骆驼小姐极度讨厌宣传。她啧啧两声,说好,可不是嘛,多可怕,可怜的人儿,等等,然后立马偷偷摸摸地回家打出一篇文章,让每个人都被混淆了视听,而我们笑得东倒西歪。瑞克装出一副完全无辜的模样说出所有那些话,还以一般人应有的礼貌为名,乞求她做正确的事,而明明知道她不会。我开始赏识瑞克在操纵他人这门精妙艺术中的本领。之后,我们给丰田车装上更多的粮食,加速回到我们在威卢纳的小破房间。

我们全都安顿在一间房里,火焰熊熊。我们裹着毯子坐在那里,烤棉花糖,聊啊聊啊聊啊;我们喝了真正的咖啡和百利甜酒,做了菠菜派和其他佳肴,并外出去探望康尤的骆驼;因为我已经对我穿过的乡野极为狂喜,还因为在狗儿事件之后的那种状态下,我感觉在某种意义上自己没有真正看到死亡,于是我们决定沿着坎宁路开车回去。

第一部分还好,驻地的大路相当不错,但一旦进一步深入沙漠,速度就被降到了每小时五英里。就在我颂扬这片乡野的蛮荒、无人驯服的纯粹特质以及魔力与自由时,我们转了个弯,见到一架直升机,停落在一条溪床上。探铀矿的人。就没有什么神圣的吗?

我们在坎宁路上度过了极乐的两三天,然后回到威卢纳,那里正在举办一场竞技赛。方圆几百英里,几乎每个驻地的人都来参加了。在僻远的地区没有太多社交事件,所以即使正在经历干旱,每个人还是齐心协力地努力过来了。这座老鬼镇里空荡荡的建筑曾经因为黄金潮奢华热闹过一番,现在被涂鸦和碎玻璃覆盖,里面一般住着警察、酒店老板、邮政局长和小店店主。现在就是一个乡下大都会,是对它昔日繁华的朦胧回忆。那天晚上有一场舞会,朋友和我都被诚恳地邀请了。我们抵达时,在倾颓的大堂遇上了穿西装的保镖。他不知道我们是谁,说不能进去,因为我们没有打领带。这是阻止原住民入内的礼貌方式。成群的黑人在门外徘徊。

这对我是个困境。当小詹和托利对黑人的待遇义愤填膺时,我被夹在两个版本的真理之间。我喜欢驻地的人,知道他们不认为自己是种族主义者。当他们看着小镇周边暗淡的营地时,只看到暴力、污垢,却看不到新教徒勤奋的职业道德,这让人费解。不管是在传统上还是现在,尽管他们通常屈尊俯就地敬重原住民老人,却无法超越眼前和自己的价值观,去理解为什么原住民会消亡,以及他们从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威卢纳有大量社会问题,是文化会产生何种破坏的典型。

一天之后,我们离开威卢纳。与小詹、托利在路上待的最后一夜,我终于说服他们,骆驼实际上是人类。我的骆驼习惯在营地附近闲晃,寻找喂食,或者一直等到我掉以轻心,他们就把嘴唇过长的脸偷偷探进食品袋里。我们当晚吃晚餐时,就被杜奇逗乐了,他不断试着去够一大罐蜂蜜,他知道就藏在我坐的地方附近的一个储物袋里。我叫他滚开。接下来就开始了一场游戏,叫“看看你可以把小罗逼得多狠而不至于被敲打”。他若无其事地缓慢向前挪动。他要是个人的话,类似的行为就像把手背在后面,眼睛边盯着天空,边吹口哨。我们假装继续吃饭,但都在用余光看他。他一个猛冲探进袋子,我轻轻弹了一下他的嘴唇,他退开大概六英尺。我们继续吃饭。然后,让托利笑得歇斯底里的是,杜奇假装去吃一团完全枯死的灌木,眼珠乱转,这样他的小豆眼就能盯住蜂蜜,当他以为他的天真和转移注意力的策略已经充分骗过我们时,扑向袋子,试图带着它拔腿就跑。“好吧,小罗,我收回我所有的话,你完全没有拟人化。”

在枪管路上的巴比事件发生以后,我吃到苦头,才学会在夜里把食物打包扎紧。我打开一个樱桃罐头(在那里的终极奢侈),为了维持愉快的情绪,我把剩下的一半放在铺盖旁边,想用来当早餐。早晨醒来,我看到巴比的头搭在我的腿上,嘴唇上全是可疑的樱桃污渍。根本治不好他们这种贪吃。而且我有点喜欢这样,它让我大笑,而且我经常把我省下的任何食物给他们,也强化了这种行为。给他们什么吃,他们都不挑。我可以捡一片围篱树叶——其实就是他们正在吃的东西,他们也会都来争抢,就因为是我喂的东西。

和瑞克在一起的接下来几个星期,轻松而愉快。和另一个人待在沙漠里的怪事是,你们要么沦为最怨恨的敌人,要么成为最亲密的朋友。起初的形势一触即发。现在,没有了他掠夺我的情感压力,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我接受了事情演变的方式,加上瑞克变了,这份友谊被牢牢地巩固。它有了一个坚如磐石的基础,叫作“共同经历”,或者因为见过一个人最糟和最好的样子,培养出了剥除所有社会价值(即,另一个人类的赤裸骨架)的宽容。他从这趟旅程中学到许多;有时我想,他得到的远比我还多。我们共同经历了不可思议的东西,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两个人。我想我们彼此非常了解对方。况且,他现在也从相机后面走出来了,成为了旅程的一部分。

那期间,骆驼的饲草状况比我预期的要差。有瑞克在就不是太严重的问题。他很了不起。他一定开了一千多英里,从米卡萨拉给我分程运回成捆的燕麦和苜蓿。

他因为狗的死极度沮丧。我想他以前没养过宠物,这是他与动物之间最亲近的关系了。他们肉麻地彼此相爱。我之前从没见过小刨那么喜欢一个人。从威卢纳离开几个星期后,瑞克一天夜里很晚才回到营地,他仁慈地开了几百英里的烂路去拾饲草。他极度疲劳,感觉不舒服。他把我从一个特别不安的梦中吵醒,在梦里,小刨正呜咽着围绕营地打转,但我叫她,她却不进来。瑞克非常疲惫,当他来到我身边时,说:“嘿,小刨在那儿干吗呢?我进营地时差点撞到她。”他忘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那件事,甚至不会去尝试解释,但那几个星期里不止一次发生了这种事。

此时我们开始轮流引导骆驼。或者说,我有时极不情愿,紧张地允许瑞克引导骆驼。他控制得很好,只不过杜奇恨他,激情的妒火熊熊燃烧。哦,我暗中那个窃笑!如果瑞克试图做点什么,杜奇就会翻白眼,昂起头,鼓胀脖子,威胁性地假装发出嘟囔声,他依稀记得公骆驼这么干过。意思就是:“你不是我的头头,如果敢碰我,我就把你像小树枝一样折成两段,你这个小角色。”我知道杜奇不会真伤害瑞克——好吧,我99%确信——但瑞克更愿意把对付杜奇的活儿留给我。真的很好笑。我会站在瑞克附近,让他试着把鼻绳套到杜奇头上,杜杜就会该干什么干什么,然后把头拱到我脚边,抽着鼻子轻轻咬我,充满爱意地黏人,只是为了显摆给这个新丁看,他的情意都是为谁。

我怎么也说不够骆驼的好话。他们最后终于争取到蜂蜜了。瑞克和我开车回一处驻地给《国家地理》杂志捎信,回来后,整个营地都闹翻天了,蜂蜜抹得到处都是。背包、睡袋、骆驼的嘴唇、睫毛、臀部,一切。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看到我们马上就跑掉了。

我在那个地区遇到的所有驻地的人都好得不像话。再说一次,你无法从他们的脸上知道,干旱正在摧毁他们。他们喂饱我们,喂饱骆驼,直到我们像小布丁一样滚动前进。他们还告诉我,卡那封无疑有一个欢迎委员会,那是我曾计划到达的沿海地区的一个镇。哎呀。修订计划。我几个月前在路上遇到一些人,是极少几个我立刻喜欢上的人。他们在卡那封以南几百英里处有一个绵羊牧场,靠近大海,他们让我顺道去拜访。我决定就那么办。如果他们准备好接受骆驼,那就解决了我的一个主要问题。

2

还剩最后几百英里时,最终的灾难发生了。瑞克在身边,给我造成了一种安全感的假象。现在当然不会出问题了,我们已经经历这么多,走了这么远,剩下的都是小菜一碟。我们沿着加斯科因河穿过驻地,饲草似乎好了一点儿,瑞克也在,一切似乎都没问题。然后泽莱卡开始内出血。

我无法辨别血是来自阴道还是尿道。我做了尿道感染的初步诊断,每天把我自己的药给她灌下40片。我把这些药片包在一个橘子里。还给她注射了大剂量的土霉素,希望能有好转。她一直在喂哥利亚,现在除了皮包骨头什么都没有了。瑞克开车去了下一个驻地多格蒂丘陵,看能不能搞到一些人工饲料和药品。泽莱卡绝食了。我想她肯定要死了。

多格蒂的人给瑞克装满补给品,让他开了一辆运牛卡车回来装载泽丽,使她被舒适地带去驻地,她可以在那里好好休息,接受人工饲养。驻地的好客之道。

那头固执的老母骆驼拒绝跟那辆卡车有半点儿关系。我们试了所有方法。我们为她铲出一条坡道。没用。我们用绳子抽她的屁股,贿赂她,劝诱她,揍她,她都不愿意踏上那个东西,爱不行,钱也不行。我决定给骆驼装好鞍座,走路去多格蒂,随她自己走,这样她就会跟着我们。就在那时,她吓到我了。不管有没有哥利亚,她都要掉头回爱丽丝泉。我试了两次,两次她都往正东方向走直线回家。我把她拴在后面,慢慢地走路去多格蒂。

第一天晚上,我们在一个水坑旁扎营,听到头顶有轻型飞机的轰鸣声。它在我们上空盘旋了几次,又短暂地降下机翼,让我们诧异的是,它降落在波纹状的灰土小径上。瑞克开车过去看那勇敢疯狂的飞行员是什么人。十分钟后他回来了,车前面坐了一个头顶宽边牛仔帽、脚踏马靴、装了马刺的人。他跳下车来,热情地把我的指关节握得咯吱咯吱响,并自我介绍。他说,他听说我有一头生病的骆驼,于是想着可以顺道过来看看我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早前经过的一个驻地是他的,但他当时不在。我把他带到骆驼那里,他起劲地告诉我,想当年他父亲也有骆驼,所以对它们略知一二。“是啊,她病得相当厉害,这个老姑娘,”我边说,边轻易地讲起乡下的行话,“像只果酱罐上的乌鸦,真的。是啊,很快就要瘦成乌鸦的饵料了,可怜的母骆驼。”泽莱卡现在看起来就像个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正和另外两头健康的小公骆驼站在一起。男人平静地走向杜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缓慢难过地摇摇头,说:“是啊,哎哟喂,你这头骆驼病得真是不轻啊。可怜的老笨蛋。啧啧啧。不过不知道你能为他做什么。”瑞查德和我庄重地试图憋住我们喷溅的口水和假笑,同时这个男人继续跟我们聊骆驼。瑞查德开车送他回到飞机那里,他在一团细尘中起飞,放低机翼,飞回家了。现在讲起那件事,我们仍会发笑。

一天之后,我们丁零当啷地进入多格蒂。玛戈和大卫·斯泰德曼夫妇第一眼就爱上了骆驼,毫无节制地宠溺他们。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之后,泽莱卡已经好转到我认为她轻易就能走到海边的程度。我相信游泳对这个老姑娘大有益处。借助牛圈,我一直避免哥利亚接触她,这加速了她恢复的进程。尽管我给他一桶又一桶的牛奶和糖蜜,但小犊子没有一秒钟不在尖叫、哀号、诅咒我。小猪猡。这对泽莱卡也造成创伤,她一直试图把乳房挤进栏杆让他吸吮。又一个星期的娇养护理,她看起来比整个旅程的任何时候都更健康。她甚至能在晨光中尥一两次蹶子了。

我决定把他们全带去兀里驻地,小詹和大卫·汤姆森在那里急切地等待我们到达。那片房产距离海洋只有50英里,而且距离卡那封、欢迎委员会和媒体有幸运的100英里距离。我仍担心记者,于是为了确保他们不会对我穷追猛打,我们决定用斯泰德曼夫妇的无线电发一封假电报,由我发给瑞克,写上,“泽莱卡仍在生病,会在十一月中旬到卡那封”——肮脏的伎俩,但我后来发现这是个好伎俩。我想独自完成最后这一小段路的旅行,瑞克和我安排几周后在兀里见面。

天气现在开始转变。沙漠里没有真正的春天和秋天。要么冷,要么热,非常热、热死人。现在进入了热死人的阶段。多格蒂周围的驻地由良好肥沃的乡野组成,我到达的更南边则大相径庭。起伏的红色沙脊被发育不良的卡其色矮树覆盖,那种树叫万莠树,也是围篱树的一种,本来是骆驼饲料,但我的骆驼拒绝碰它。他们从来没见过它。几天之内,他们就掉了在多格蒂长起来的所有膘。我试图说服他们这东西好吃,但他们不相信我。不信任我。而且那里除了万莠几乎没有别的。等我抵达兀里前的最后一个驻地卡里萨拉时,再次为他们担心起来。

这次是乔治和洛娜救了我。我进入他们的家园——一个极富魅力的铁皮小棚屋,但坐落在一个滚烫的沙坑里,被零零碎碎要坏不坏的机器和驯服的野山羊围绕。这两个人让我吃惊。他们什么都没有。没有电,没有钱,旱灾让他们遭受了重创。但他们是非凡的人,和我分享他们的一切。一瓶治马匹肠绞痛用的陈年啤酒,洛娜一直留在床底下,天晓得留了多久,为了这个场合拿出来了。她给我昂贵的饲料喂骆驼,而且把我当成失散多年的女儿一般照顾。他们是澳大利亚所谓“真正斗士”的完美示例。洛娜,一个五六十岁的女人(很难说),仍不用鞍座地在马群中急冲猛闯。乔治用几根金属丝和脚踢的方式让驻地里所有的水塘和机器保持运转。不知他们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完全一无所有,却仍善良、慷慨、温暖,没有怨言。那晚我离开他们之后,他们又开着老爷车给我送来更多的骆驼饲料和一瓶温热的柠檬水。车在路上出故障了,但乔治什么都能修好,他们深更半夜到达营地。在旅程中遇到过的所有内地人中,我认为乔治和洛娜是丛林战斗精神的最佳体现。

我现在离兀里只剩几天的路,当然,一切都开始分崩瓦解。背包突然有了破洞和裂口,鞍座开始彻夜磨骆驼的背,最后一双可靠的凉鞋也坏了。因为无法再赤脚走路,我得用细绳绑住它们,但细绳割进了我的脚,引起疼痛。你可以在那片沙子上煎蛋。乡野仍是一样,水塘发咸温暖,我只想到达兀里,坐在某处阴凉下喝茶。因为太热,我已经脱掉衣服,然后偶然发现了一处宅地。它在地图上的标记错误,我提早十英里撞见它。我急忙穿上衣服,丁零当啷地走向房子。

很难说小詹和大卫见到谁更高兴,是我还是骆驼们。我知道我的小兽们可以在这里享受快乐骄奢的退役生活了。直到今天,我在兀里的朋友仍是我仅有的、可以真正反复讨论骆驼习性直到反胃的人,我知道他们能理解。他们和我一样宠爱骆驼,简直是骆驼的奴隶,迎合他们的每一次心血来潮。杜奇、巴比、泽丽和哥利亚得以幸免于难。这是他们的新家,他们马上就鸠占鹊巢了。

瑞克几天后到达,整个人因为与外部世界打交道而变得敏捷、快活和无法控制。他这次在婆罗洲一直吊在直升机外面。他告诉我,前一天在卡那封修车时,车库的技工说:“嘿,你听说你女朋友出什么事儿了吗?她的骆驼病了,她会在十一月中旬到这里。”

小詹和大卫提出用卡车把骆驼运到离海洋只有六英里的地点。我没意见。我不是纯粹主义者。况且天气又热。我这次把骆驼捆住了,把哥利亚留到最后塞进去。他没找任何麻烦就跳进去了。他可不愿意看到他的供奶器被运走。

我和骆驼一起被放下。小詹和大卫答应一星期后来接我们。我装上鞍座,满心忧惧地骑了最后几英里。我不想让这次旅程结束。我想回爱丽丝泉、坎宁,或者任何地方。我喜欢做这件事。我很享受。甚至相当擅长。我见到自己的余生是个吉卜赛人,在沙漠里四处流浪,身后跟着一群单峰骆驼。我爱我的骆驼。想到离开他们就难以承受。我也不想让瑞克在海边等我。那一点时间,我想独自一人。我要求他至少不要拍照。他又是那种暴躁挫败的表情。哦,好吧,我微微一笑,挖苦地暗自思忖,开头如何,结尾也是如何。没有那么重要了。真是罪有应得。

现在我能看到最后一座沙丘的背后,午后的太阳照在印度洋上,波光粼粼。骆驼们能闻到海味,他们变得非常神经质。这里,我来到旅程的终点,一切都和起点一样失真虚幻。我从瑞克的镜头里看自己更容易,在刻板的落日中骑着骆驼走下沙滩,同样,我和朋友们站在一起,向那个领着骆驼的糊涂女人挥手作别会更容易,灰尘那令人发痒的气味围绕着我们,在我们眼里,关于恐惧,恐怕有太多话没说出口。这一幕有种无法提及的喜悦和疼痛的悲伤。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我根本不相信这就是结局。一定有哪里弄错了。有人在某处抢走了我几个月的时间。到达海洋这件事没有太多的骤降感,只有一种压倒性的感觉,我好像不知怎的,错放了倒数第二幕的场景。

我沿着辉煌美妙得惊人的更新世海岸线骑行,饱满的太阳向平坦的地平线鼓胀,我只感到,一切都结束得过于唐突,这样,我也就无法关注这个事实——都结束了,我很可能要再过很多年,才能再次见到我心爱的骆驼和沙漠。而且我没有时间做思想准备,接受一系列的冲击波。我愣住了。

一看到那片海洋,骆驼们都像遭雷击了一样。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水。成团的泡沫冲上海滩,挠着他们的脚,他们的四条腿一起蹦起来——巴比差点把我甩飞。他们会停下来,转身凝视,向一旁跃开,互相对望,鼻子都突出来,很可笑,然后再次凝视,向前一跃。他们都挤作一团,抖动的绳索绞缠在一起。哥利亚直接下海游泳了。他还没学会什么叫谨慎。

我在那片海滩上度过神魂颠倒的一周。凑巧的是,我在一条长长的海岸线上完成我的旅程,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海岸线。它是一个小湾的内臂,被称为“哈美林池”。一段海草岩床堵住了入海口,于是这片相对较浅的大池里的水,盐分极高,对叠岩石是个好机会,它们是在那里生活了五亿年的原始生命形式。这些奇怪的原始岩石探出水边,就像一群石化的朗·钱尼23。海滩本身由石灰软质小贝壳组成,每一枚都像婴儿的指甲一样完美精巧。这些松散贝壳背后的100码处是结实的贝壳,被石灰沥滤过,直到形成一块实心的整体,延伸了40英尺或者更远,本地人用大锯割下它来盖房子用。它被多瘤矮小的树木和多肉植物覆盖,全都是极好的骆驼饲料,所有这些的背面是石膏浅滩和沙漠里隆起的红沙。我钓起黄尾鲱鱼,在我见过的最干净的松石绿色海域里游泳;我带骆驼们(除了泽莱卡,她甚至顽固地拒绝涉水)去游泳;我咯吱咯吱地踩过白得晃眼的海滩,凝望绿色和红色的玻璃般的小植物,我在充血的天空下的火光里休息。骆驼们仍对海水感到茫然,甚至在一次又一次做怪相、吐苦水后,仍然认为海水是可以喝的。他们经常在日落时分走下海滩,凝望远方。

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翱翔高飞。我已经把我的财物减至最低,几乎没有了。一个求生背包,仅此而已。我有一条肮脏的旧纱笼在热天穿,一件套头衫和一双羊毛袜在冷天穿,我有垫的东西,有吃的喝的,那就是我的全部需要。我感到自由、奔放、轻盈,我想留在那种状态里。我若能把它抓紧多好?我不想被卷入那边的疯魔。

可怜的傻瓜,我真的相信了所有的鬼话。我忘了,一个地方的真实未必是另一个地方的真实。如果你沿着第五大道走,身上闻起来有骆驼大便味,还自言自语,人们会像躲瘟疫一般躲着你。连你最好的美国哥们儿都不想认识你。我最后一块可怜脆弱的浪漫无邪就要因纽约而永久枯萎了,四天后我将在那里,心有余悸地被玻璃和水泥峡谷震慑,发现女冒险家的整套新身份既不合身也不舒服,还要去回答空洞的问题,让我感觉我就是在经营宠物店,对着那些人为自己辩护,他们说些诸如“好吧,宝贝儿,接下来要干吗,踩滑板翻越安第斯山吗”之类的话,同时梦想着一种别样的沙漠。

最后一个早晨,黎明之前,我在做早餐时,瑞克从梦中醒来,撑着一只手肘坐起,用非难的眼神盯着我,说:“你他妈是怎么把那些骆驼弄到这里来的?”

“什么?”

“你杀死了他们的父母,是不是?”

他狡黠地冷笑,幸灾乐祸了一秒钟,然后恢复无意识状态,后来什么也记不起来。那个梦里确实隐藏了某种原始的真相。

小詹和大卫开着卡车到达,我把现在丰满而厚脸皮的小动物们装上车,带他们回养老院。那里,他们有好几平方英里的地方可以漫步,有人爱他们,宠他们,他们除了把耄耋时间用来面朝麦加,沉思驼峰的生长,别无他事。我花了几个小时对他们说再见。把我自己从他们身边扯开造成了真实的身体疼痛,我不断地回去,把额头埋进他们毛茸茸的肩膀里,告诉他们,他们有多美妙、多聪明、多忠诚、多真实,我会多想念他们。瑞克之后会开车带我去北边100英里的卡那封,我会从那里搭上带我飞回布里斯班然后是纽约的飞机。我完全不记得那趟车程,只记得自己一直在试图隐藏那令人尴尬的大量从眼眶里瀑布般落下的咸水。

在卡那封,一个和爱丽丝泉差不多大小的城镇,我遭受了第一波文化冲击,未来几个月的文化冲击会让我脚跟不稳,我想我一直没有完全从中恢复过来。海滩上勇敢的波阿狄西亚女王24哪儿去了?“把纽约带来,”她说过,“把《国家地理》杂志带来,我是天下无敌的。”但现在,她已经在所有那些表情畸形的人,还有汽车、电线杆、问题、香槟和油腻食物的猛攻下,溜回自己的壳里。我被地方官和他的妻子带去参加晚宴,她开了一大瓶起泡酒。饭吃到一半,我就垮了,爬到外面,吐在一辆无辜的救火车上,瑞克抚着我的额头,说:“好了好了,都会没事的。”喘气的间隙,我回答:“不,不,不会的,好可怕,我想回去。”

我现在回顾旅程,试图从虚构中挑出事实,记起我在那个特定时间,或者那个特定事件中的感受,试图再现那些已经埋藏太久并且被残忍扭曲的记忆,结果只有一个清晰的事实从泥潭中浮现出来:旅程很简单。它不比过马路、开车去海边,或者吃花生更危险。我的确学到两件重要的事情,即你允许自己有多强大,就有多强大,以及万事开头难,迈出第一步、做出第一个决定是最难的。即便那时我就知道,我会屡次忘记这些,必须回头复述这些变得没有意义的话,并试图记得。即便那时我就知道,我不会记起它的真相,只会逐渐陷入无用的怀旧情绪。骆驼之旅,正如我一直以来怀疑,而且也已经确认的,它不会开始,也不会结束,它只会改变形式。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