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抓紧最自由的生命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就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布鲁日小城中的明信片店,我们在这里写了明信片寄给对方

我和导演是怎么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觉得火锅是全天下顶好吃的东西,导演如果不是被我软硬兼施,绝对提不起任何吃火锅的兴趣。我一到KTV就像充满电一样,导演每次去KTV就从家里抓件小外套,到了选个位置把头一蒙倒下就睡。

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发际线略略后移,眼光执着和咬手指想事情的习惯完全没改变。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首诗,他酷爱用这样老套的办法哄我。我常调侃他,却也无法拒绝他温温和和不动声色里送出来的心意。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我最美好最明亮的青春都和这个人待在一起,抓紧了彼此最自由的生命。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关系疏远的,冷眼看着;关系亲近些的,劝我首都庞大,开拓新世界谈何容易。这一点我们太像,从不害怕从头再来,新鲜的开始反而让人充满力量。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为什么要去北京?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不断地被推到我面前。导演不爱正经说话,有时候说是因为烤鸭,有时候说是因为胡同。我想认真回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起来,也许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想去看更大的世界。我喜欢的人和地方都是一样,复杂有趣,包容平和。在很多人的眼里,北京是冷漠的都会,快节奏里的人情冷暖变得没劲,高楼大厦间的行色匆匆也不那么温暖。这一点上,导演常常夸我,没心没肺没抱怨。我倒是格外喜欢北京的庞大,因为它的庞大,它偶然又必然地变得包容,它包纳一切文化形式,为所有的与众不同找到存在的理由。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比利时的乡野,赶路半途我们停下来休息

我不知道是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小时候对北京是有向往的。我们家老相册里,爸妈和姐姐三人在天安门前拍了一张喜气洋洋的合影。那时我还没有出生,所以没份儿参与。以至于后来,我和导演去了北京,我们第一次坐公交车经过天安门广场,小时候巴心巴肝羡慕过的醋劲儿一下子把整个人的情绪催发得很激动,我差点儿就直接从座位上蹦起来。有些梦想真挺小的,小得说不出口,但也仍然是个梦想。

所以毕业证一领,我和导演几乎没有什么过多考虑,就直接奔去了北京。

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出走没什么理由。到今天,我们俩也一直给在北京的朋友们打预防针,哪一天,我们要是东西收一收,又准备换地方,可千万别问我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也不知道。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

“走!带你兜风去。”

这话,我在大一的自行车上,大三的摩托车上,毕业后的汽车上都听过,最幸福的莫过于,在三种不同的车上说话的人总是同一个,我们一起迈步向前,一点一点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把未来变得更加明朗。

连我妈都问我,为什么叫他导演。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毫不犹豫地说,拍电影。我当时打着哈哈开他玩笑,哟大导演啊,以后就喊你大导演,等你走红毯的那天别忘了捎带上我。从小我的性格里就存了这样一股劲儿,就是特别相信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做成。直到今天,我仍然喊他导演,因为习惯因为亲昵因为专属,其实还有一层就是,我仍然相信他会成为一名导演。我希望哪一天我能在电影院里看到他的电影,我一定不带可乐不买爆米花,就认真专注地做观众。好好看看那个他如何把梦想像宝贝一样地珍藏这么多年,完完整整拿出来的美好时刻。

-像广告画里一样的大草坪,和一朵一朵的云

其实我很少把梦想这种词拿出来挂在嘴边,觉得说多无用,记得就好。

上高中时,有个同学找了男朋友,是社会上的男青年。当时她很不好意思地在宿舍和我们聊天谈起。我们簇拥着她问,他多大了。她红着脸说,二十二岁。“嚯,这么老!”全宿舍的女孩子很诧异。大学毕业几年了,现在的我是连二十二岁都过了的年纪,想起来就觉得十几岁的自己深觉二十二岁已经是老得快掉牙的年纪。觉得又好笑,又感慨,又多少有点儿寂寞。因为时间比想象中过得快,所以更得活泼嚣张地把每一分钟都尽量充满。

转眼间,我和导演从恋爱开始到今天,已经在一起十年。总有人问我们相处秘籍,我们俩都不是非常沉默的人,喜欢聊天喜欢交流。到今天我们俩看电影还有一个不跟别人说的习惯,就是选一家离家远的电影院,看完了,边聊电影边走回来,有的时候,一走就走俩小时,走得街上都没有什么人影了。碰上路边卖烤串的,就买上个十串八串,一边撸串一边继续走。这让共同的成长变得宝贵和有趣,浑无重大烦恼,没有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的难言之隐。日子很长,难保都是快乐,但是只有失落没有后悔的感觉,倒反而略有一些情调,感觉浪漫真实了很多。时间转瞬即逝,若不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怎么抵得过时光洪流里的莫大失落。

距离大学毕业来北京,已经有好几年的时光。现在也记得,我们第一次看房子,明知租不起,可就是想看看。我们装出一副假大款租得起的样子,跟着中介的小伙子走了好几户建外SOHO的房子。建外SOHO的纯白设计,在刚来北京的我看来,简直不能再好看更多。楼与楼之间,还有一座彩色旋转木马,从窗子往下看,就看得到七彩的顶。那时,在这儿租一间房子,几乎就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我们俩坐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像电影里演的一样,仰着头,打趣开玩笑地说着我们的未来。我喊他大老板,他喊我大艺术家。那会儿,玩笑里带着无限憧憬,和对未知世界的不确定,又有一些兴奋和迷茫。

2009年的冬天,我们只身带着两只猫来到北京。最后还是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离建外SOHO一站地的其他地段。也许是在大学里独立惯了,不向家里开口成了我们俩之间很默契的一点。装修工作室的基本项弄完,就变成了快要喝西北风的穷光蛋。刷漆的工人报价远远超过预算,我们决定自己来,工作室的供暖很给力,我们穿着短袖运动服,我拿刷子他拿滚子,刷的是舒服的豆绿色油漆,刷了整整三天。刷墙的时候,我故意往他身上溅些油漆点子,他冷不防地就往我鼻子上涂一把颜料。那时候导演很矫情地问我,幸福其实也就是这样吧,我就咧着嘴,乐着点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理解这种感觉,当时站在26楼的落地窗边,看着窗外灯火流离的都会夜景,远远地能看见俗称“大裤衩”的大楼,特别明晃晃地告诉我们另外一种人生就要开始了,心里的感慨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刷完漆的那天晚上,我们自己去菜场买了菜,很浮夸地做了一桌子,开了啤酒,就席地而坐把菜肴都摆在大窗边。导演跟我说,他今天去把商标注册下来了,叫爱燕子。我感动完了还不忘调侃他,我要是将来始乱终弃把你甩了,你起这名字不够你肠子悔青的。喝了点儿酒,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就想看着你的才华散发光芒,你得记住我们做的这个工作室,因为我爱你所以存在。这让后来的风雨波折里无论出现什么意外,我只要在心里默默地想想工作室的名字,和他眼睛闪着光腮帮子红红的说出的这句话,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犹豫的。再到现在,有时候,新认识的朋友打趣说,你怎么那么自恋啊,工作室起个名叫爱燕子。我就解释这名字的由来,解释得多了,觉得越来越温暖。我时常在心里提醒自己,别因为不温不火的人间烟火气忘记了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哈哈。

-去往布鲁日的路上

正式开始自己可以为之奋斗的一件事感觉甚好,兴奋可以忘却忧伤,新鲜制造巨大勇气。当你知道,处处都有美丽新世界,眼前的沟沟坎坎就变得渺小,很多事情,都变得值得等待和期许。

我从来不是有长远计划的人,心里想着,要做好每一件小事。想起来容易做起来磨人,也常常在日复一日的重复里、琐碎里就烦躁起来。有趣的是,我从来都不是想好了再去做,往往都是做了才觉得该好好想一想。这种时时存在的冲动,帮助我不错过很多小事,顺其自然地慢慢走向潜意识里最想要去的地方。

我从来都不是很安分的人,拉着导演陪我去闯过在网上很有名的鬼屋,午夜时分,树影斑驳的,常年没人待的老教堂的老旧木地板吱吱嘎嘎作响,把导演吓得一愣一愣的;晚上和朋友随口一提议,就直接骑了自行车往另外的城市走,骑了一晚上好不容易骑到了,没钱去景区,坐在山脚下瞻仰了一下就继续往回骑,屁股骑得生疼,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往回骑,眼泪都快骑出来了,才拼了老命回来;当年想要做摄影师,就借了台相机,有事没事地拍拍,拍完了就逼着导演欣赏,导演看烦了不给我讲,我就屁颠屁颠厚脸皮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问句这个一会儿问句那个。不正经的瞎闹有过,正儿八经的努力也有过。这样大的一个世界,短短几十年的一段人生,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有想做不想做。我想要四处漂泊,四海为家;你想要独身主义,也并不寂寞;他觉得从未老去,一生奋斗,才最舒服。也许一直在追求才是最要紧的,做想做的事情,过想过的人生。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我刚拿相机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以之为职业。那个时候,导演有鼓捣这些影像类的爱好。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着他混。

我们俩在大学里完全没闲着,大一的时候,做外卖午餐,上午没有课的时候,我就在宿舍里做寿司,当时一溜烟儿买了好几个电饭煲用来蒸米饭,手艺练到后来无论在哪家饭馆吃寿司都觉得不过如此,导演骑着自行车去送,专门提供给有点儿闲钱的研究生和留学生学长学姐们。

大二的时候,我们还卖过一阵子帆布鞋。

大三的时候,我们去夜市摆地摊,那时候还给电视台写一些零散的栏目剧剧本,夜市档一开,华灯初上,我们把小花布一铺,小物件一摆就开业,周围都是出来摆摊打工的学生们,大家一起谈天说笑,那些有啤酒有故事的炎夏夜晚竟变成了我大学生活里最有滋有味的一段。有时候,导演在前面招揽生意,我就坐后面的小马扎上打开电脑写剧本。有时候,我在前面和买东西的人聊天,导演在后面看明天要考试的书。最后,我还把我们做小生意的这些个经历,添点儿油加点儿醋,装饰些清苦背景,写了个短篇小说,卖给了杂志社,要多完满有多完满。

总归是大学里的生活太清闲,我们俩又都是闲不住的人,所以,找些零碎的事情全当有趣的人生经历。大四两个人都开始拍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同时意识到这回真的找到了一个很热爱的小事。也没多犹豫,就掏空大学前三年攒下的所有钱,租了学校周围的公寓做起了工作室。

后面发生过一个段子,说给每一个人听,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完全停不下来。工作室做起来后,有一个研究生学姐来拍写真,一进门,我们俩就瞅着她眼熟。过了约摸五分钟,学姐一拍脑门说,你们俩不就是送寿司和卖鞋的那俩吗,怎么又能拍起照片来了,靠不靠谱啊。后来,三个人完全笑作一团,直到今天也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常常在闲谈的时候跟学姐说,你简直是一句话总结了我们的大学生涯啊。

想起来,两个人能一直相守,大约也一定因为是价值观、人生观相似。甭管外面如何,自己人对自己人,摊开两颗心,都是鲜活跳动,勇往直前,充满趣味。

-巴黎街头的蓝色公寓大门

现在去看从前自己拍的照片,花枝招展到不可思议,红红绿绿,P上各种小光小点,真是可怕。前阵子有个网友留言,说,燕子我找到你最开始拍的照片,现在我的屏幕是一张你最开始拍的,一张你现在拍的,以示鼓励。听了以后,简直笑疼我肚子。我开玩笑地和工作室的同事说这个段子,自嘲说,那个时候拍得是有多烂,才能给人家如此大的动力。我时常翻看,技法糟糕,审美从现在看来实在恐怖。但我仍然喜欢那个无知无畏乱七八糟的自己,也时时提醒,永远不要丢掉初出茅庐的勇气。

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用力也不用力地一直走在我们自己人生的路上。这期间,我们恋爱,我们结婚,路上的风景越来越丰富,带给我们的兴奋和美好,失落和悲伤,也纷纷涌来。

我老跟导演说,其实我们是幸运的人,爱好变成职业,还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有不变的热情和兴趣,这已经是莫大的好运气。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小段的实习经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感觉,像吃了坚硬的鱼刺,一直卡在喉咙里。我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的文章,被刊出来的时候,赫然变得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署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我连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去哪儿申诉,气鼓鼓待到五点。单位里的老大姐拍着我的头说,小姑娘,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样样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的。我背着侧背包,在单位门口等导演的时候,就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过有因有果、累也快乐的日子。

导演在另外的地方实习,下班的时候,骑着小摩托车来接我,带我去吃大排档。我们俩坐在学校路边的小摊子上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就有点儿大。一边晃着酒瓶一边背诗,后来每每想起来这一出,我就跟导演瞎咧咧,说咱也是做过文艺小愤青的,咱也举着酒杯在大晚上的路边读过叛逆的诗啊。

那天后来大概我就醉了,因为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太记得了。导演和我在一起的十年里,不知道替我处理了多少醉酒断篇以后的尴尬事儿。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也有文身,严格来说,算不上是正路子上的乖乖姑娘。但就是这样,我妈在导演作为男朋友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是很郑重地告诉他,我的女儿成熟也独立,但我还是给她撑起了一个干净又纯粹的世界。我把女儿嫁给你,就希望你能继续接我手维持住这个世界,你觉得你成吗,小伙子?导演当时很像模像样地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很郑重地说,阿姨,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觉得我做得到。我后来一直拿这段对话取笑我妈和导演两个人,笑话他们以为是在演肥皂剧呢。

我倒不算叛逆,就是觉得人生应该活得奔放,应该大醉的时候别少喝,应该奔跑的时候别停着,应该漂亮的时候就打扮,觉得伤心的时候也甭憋着。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儿。后来,我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姐姐,生活颇坎坷丰富,我把导演第一次见家长的事当成闲事聊给她听,她很真诚地告诉我,在你已经不算小孩子的年纪里,如果你发现你仍然可以做一个嚣张的混蛋,那你身边一定有一个愿意坚定守护你的正常人。你很幸运,要好好珍惜。

有过实习期里那段短暂的世界不如我所想的经历,我奋不顾身改行。无知者无畏,我揣着现在看来糟糕浅层的技术,也就这样上路了。

其实开始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坚定度过启程后的时光。拍了很久的婚纱写真后,也曾在某一天的清晨莫名发作,一直喊着,我的人生不想一直这样重复单调。拍了第一次商业活儿后,在晚上堵得吃不下饭,跟导演诉苦说,有点儿不喜欢那些言不由衷的沟通。有工作的时候,觉得真辛苦;没工作的时候,又想是不是快走不下去。赚到钱的时候,觉得自己清高得不行,不想与钱为伍;赚不到钱的时候,又不得不想辙到处觅工。这所有的纠结与烦恼,都随着日渐成熟的心,和越走越宽的路,慢慢变得平淡和习以为常。有这些小龌龊,才是最实在的人生。

-水果店的老板看我穿着婚纱,跟我说恭喜,送了我一小盒蓝莓

爱情也是一样,不能苛求自己。见过我和导演的人都惊讶我们为什么老夫老妻这么多年,还仍然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时见不到,就觉得想念,撒娇耍赖什么的必是少不了。到了今天,我们的短信聊天记录丢出去,仍然可以毫不费力肉麻倒一片。其实我自己也停下来想过很多次,有趣的是,我想到的原因并不是我们多么多么用力去爱了。反而是,我们一直懂得爱情来了或走了都是平常事。

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予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的人,就歇一歇,抽点儿时间出来多爱些自己。每一个人也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命里注定的那个人。当你被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辜负时,才有永不退缩的力量一直存在,互相陪伴,彼此相信了解从不怀疑。那个时候,你突然发现周遭变化也没什么好怕,因为你有属于你们的世界。

生活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事事开心,就总要找到与这个世界的相处之道,既不亏待自己也不亏欠别人。有两种人,一种是小事上锱铢必较,精明透顶,大事上就缺了若干心眼;还有一种人,大事上透彻分明,小事上却难得糊涂。从小,我就被教育千万要做后者,自己轻松也给予别人喘息空间,夫妻之道就是这样。我和导演恋爱十年,虽然结婚了,我仍然觉得我们在恋爱。小吵时常有,却不生龌龊,气氛一直活跃。导演常常说,因为同我在一起,他紧张的神经一年比一年松弛。刚在一起时,他时时无法理解为什么坏事崩盘时候,我还能呼一口气开个玩笑,有时候唱句“明天会更好”,逗他开心。其实于我来说,也一样,我慌里慌张觉得要坏事的时候,也总是能迎上他淡定的脸。两人相处,细处上互相流淌,慢慢变成两个人共有的财富。有些话,你不说,他亦懂,他未做,你先行。这样的感情,历久弥新,越陈越浓。

2010年年底,在来到北京一年多,有点儿扎住根的时候。工作室里得到一个大活儿,我们签了约从人家的写字楼里出来的时候,几乎都要击掌庆祝。觉得从来没想过拍个几天照能赚到那么多钱,有种明媚人生从此开始,翻身农奴把家当的感觉。我们不知道多认真地准备筹划,也就是这一次拍摄让我学到什么叫画蛇添足,过分的计划和理解走偏的想法,让拍摄并不顺利。最后,倒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可是对方明显是看我们年轻,自己经验不足用了新人的自认倒霉的失望状态,让我落入从来没有过的谷底,开始严重的自我怀疑。导演那个时候排空了一切工作,拉着我去了趟黄山,到了安静的宏村。那个时候,正是美院的学生们去宏村写生的季节,整个村子美得像画一样,安静平和。三三两两的学生坐着小马扎,立着画板安安静静地画画。徽派建筑干净利落,清秀俊雅,早晨一起来,远有薄雾近有蝉鸣的让人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既没说什么富有哲理的心灵鸡汤,也没跟我分析什么成功学,就是特别自然地把我带去一个漂亮的地方,又能特别自然地把我带回了北京,我就奇迹一样地自愈了。

也就是这一次,让我觉得旅行实在是神奇,它像魔法师一样施展魔法,治愈人心。

关于梦想。

经常在写字的时候,提到梦想,现实生活里,梦想这词却像是最珍贵的宝石,不轻易出现在脑海。说得多了,难免就显得矫情。生活远没有书里写的歌里唱得那么浪漫和快速。时间虽说很快,但日子却总是无甚变化非常缓慢地流淌。真正的变化和得到,总是在历久弥新后,才看得出模样。停下来想一想,才感慨万千。

-巴黎的街边连老木门都很美

2014年,我们俩的工作室变成几十个人,连我们的两只猫也因为生育和一次次的收养,变成了十几只,不再冷清寂寞。这件事在喝了点儿酒的晚上,简直让人热泪盈眶。每到冬天,北京仿佛在瞬间就冷起来,北风呼呼吹,屋子里的暖气热烘烘地让人心生暖意。我常常会想,大概人的一生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伙伴,有的是一个两个,有的是一群,一起翻山越岭,不眠不休,不离不弃,然后总能一起到达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

我和导演都是闲不住的人,我们一起走过很多很多的地方。家里放着一张地图,每到一个地方,就画上一颗小红心,我们总是争着抢着去干这件事,乐此不疲。从外面回到家,行李一扔,啥也不收拾,就往放地图的小柜子那儿跑,谁抢到谁就画,推推搡搡一顿,看看彼此狼狈搞笑的模样就坐在地上开始大笑。这是定期节目,从不错过。有人看过我们那张地图,问我们是不是有想要环游世界的雄心壮志,其实也并没有。只是我们都明白,既然,无论怎么样总要往前走,那就不如在路上,过最美的时光。

被杂志采访的时候,经常被问到和导演之间有什么最难忘的瞬间,我常常被这样一问就愣住了。两个人相处久了,具体的哪一件事,说不分明,每一种细腻却不同的感受却更生动清楚地印在脑海里。

我们一起去过一次爱琴海,从雅典去到圣托里尼的时候,我们坐的是船。八小时的时间,其实真的并不短。导演坚持要坐船,我觉得不是多大的事,就没有和他争论。但在北京的时候,我一直后悔订了船票,不像坐飞机,“咻的”一声不等无聊就到目的地。真正上了船,轰隆隆开起来,海风呼呼刮起来,扬起来的水汽咸咸湿湿地扑了一脸的时候,我心里庆幸得不得了,还好我们没有错过这片海。我没去坐内舱,就坐在甲板上晒太阳,觉得在那些明亮的阳光底下,浑身都是胶原蛋白的年轻味儿。

回来的时候,坐的是夜船,赶上大风大浪的一天,半夜的时候,导演把我摇醒,说,快出来,带你去看好看的。我踩着人字拖披了件外衣就被他拖着手跟出去。一推开舱门,狂风夹着浪点吹过来,人摇摇晃晃好像立马能被吹走。导演把我往前一推,狂风大作里,我差点儿就被直接吹到海里去。我一回头:“你推什么推推什么推,差点儿把老娘推海里去!”导演也不搭我的话,也不理我的怒吼,就大步晃晃悠悠走上来,强行扭着我的脸往海里看。我立马就被震撼到说不出话来,远处的大海一片漆黑,海面上波涛汹涌,天上挂着夜灯一样的月亮,整个大海起伏闪着银光。我和导演紧紧牵着手,挪到船边,抓着栏杆,心里全是形容不出的感动。看到广阔波澜,感慨自我渺小的触动原来真的存在,一点儿也不矫情,全是真感情。

那天晚上,我跟导演说,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时刻,也许再也不会有这么魔幻的晚上。导演搂着我,迎着狂风巨浪,头发上全是溅上来的海水,眼镜上也是,对我说,我们的人生里还会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刻,未来还很长。我不知道你们听过的动人情话多不多,这一句,直接就排进我自己的排行榜。

在圣托里尼,我们租了七座的手动挡汽车,工作前的一下午空闲开车去踩点。希腊不是什么植被丰富的国家,鲜有大片的绿色,地上长满了地刺一样的植物,天空也不像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蓝到能捏出水来一样,有弯弯曲曲的山路和一丛一丛的仙人掌。车窗全部打开,风呼呼地灌进来,远山上的一片苍凉里都是白色的洞穴房子。下午四点之后阳光打斜,宽大车窗里全是热情又沉默的风光。我就穿着旧T恤和导演的大裤衩子,蜷着腿坐在副驾上,晒黑了的脚丫子就踩在前窗玻璃上,大腿上放着冰冻的柠檬茶,印出红红的凉印子。导演光着膀子开着车,一会儿歪歪头看看我骂一句坐没坐相,我就伸脚踩他的脸。空无一人的公路上,导演就把车子开得歪七扭八地吓唬我。

-像童话故事一样的小路旁

我们也去过炎热的赤道国家。和他一起去巴厘岛的时候,他因为水土不服开始发高烧,连烧三天,体温计量了都是三十九度,一开始我还觉得是气候不适应,应该自然就好了。到了第二天,难免有些慌张。巴厘岛是个热情的南半球热带岛屿,气氛单纯,适合度假。印度尼西亚的风光无限好,阳光明媚,绿意盎然。刚一下飞机的好心情还没收拾好,就被导演突如其来的病弄得措手不及。我大半夜跑出去,走了几条街找到当地的小药店,英文夹着比划才能跟发音要多不标准有多不标准的工作人员讲明白,买到药,一路小跑回酒店。导演迷迷糊糊睡在大阳台的凉席床上,我拖他起来喝水吃药。胳膊贴到他的脖子上,热乎乎的又湿湿黏黏的让我很心疼。导演病都病了,还不忘调侃我,这大国外的,劳烦你照顾我,我太有面儿了。几乎一个晚上,我都半躺在导演身边,他睡着了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时,我就立马醒来,看他翻个身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舒服,放下心来又浅浅睡过去。这样反反复复,一夜未眠。巴厘岛的夜晚有青蛙的叫声,像极了小时候,满天都是繁星,虽然是夜晚,天上也有清楚的流云。我一手握着驱蚊水,一手放在导演头上,莫名地有种相依为命的幸福感。有时候,两个人在遥远的国度,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彼此只有彼此,关系变得异常亲密,所有的突发状况也被同时刻进两个人的脑海里,双重备份,更加明了深重。

2012年我们旅行结婚,去了欧洲,走遍了欧洲的很多国家,一路用了很多交通工具,跋山涉水,看了无数壮观绮丽的风景。临出门前,我从市场的小店里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简单的小白纱裙,导演从衣橱里拿了他的西装外衣,搁行李箱里就带出来了。在欧洲的时候,还是初春,温度没有上来,寒流也没有离开。我就穿着那条抹胸的小裙子,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和导演一路走走拍拍,拍拍走走地拍了我们的婚纱照。在欧洲拍婚纱照的经历实在是很愉快,老外们的热情开朗留下太多美好点缀。我一辈子都听不到的关于我脸蛋的夸奖,就在欧洲走的那十几天里全攒到满分了。卖艺的小伙子会专门停下来,为我们拉一首婚礼进行曲。还有室外酒吧里的老板,提溜瓶香槟当着我们面“嘭”一声就开了,连瓶带杯子就往我们怀里推,说是送我们的结婚礼物。去到法国卢浮宫附近的广场,导演往双人椅上一坐,拍拍旁边,说,快,梁朝伟就是在这喂鸽子的。在布鲁日的巧克力店里吃到差点儿把我甜到齁死的百年巧克力……拍下来的照片里没有合影,就是你拍我,我拍你,站在同样的风景里,你看到的我,我看到的你。我边拍边开他玩笑,多方便,等咱们哪天掰了,随手一撕就搞定,都不用伤和气。导演揪着我的背包带,说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我始终形容不出这样带着彼此出远门的意义所在,但我常常在那些公路中悬崖边感受到最灿烂的自由。这些松弛的,平和的,暗存生机的自由之心,给了我们最牛的心脏,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在被扩充没有边际的自由之心里,除了兴奋,留下来的都是爱。

和导演第一次旅行的时候,恨不得把整个家都一并搬走,觉得这个不带不行,那个不捎不可,满满当当好几个箱子背包,什么好旅程,简直是苦行僧。一年一年,一处一处走下来,现在几乎一只箱子就可以走得潇洒,几件帽衫几条裤子,一双舒服的鞋子,扣顶帽子,就轻装出门。繁繁杂杂,一无用处,带着鲜活的心和闪着光的眼睛,就是好旅行。其实这些简单的大道理,无非都是走出来的。它不仅仅适用于旅行,一样适用于所有。

去过了很多让人言语不出,觉得只有小神仙才配待在这里的好风光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生活里平淡温和的景致。就像我俩对壮丽的巴黎铁塔都不太“感冒”,却在通向巴黎郊外的沿路农场里挪不动脚步。对荷兰一眼望不到边的彩色郁金香田没有多感动,反而在阿姆斯特丹的旧货市场里完全沉迷。生活里的小细节,慢慢琢磨起来都是好学问,一点一滴地,何来无所事事。

-卢浮宫外

最近一次导演的生日,我给导演写过一封小信,信里说,也许爱有千种万种,但我们的爱,一定是彼此陪伴,去看更丰富的风景,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但无论兜兜转转走过多少地方,旁边的位置上一定有你,多酷,对吧。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觉得导演冲劲儿不如我大,甚至怀疑我俩也许并不是同一类人,我追求的自由太奔放,恐怕他跟不上我的脚步。就在那段迷茫的时间里,我看了一部叫《寿司之神》的纪录片,整个人就像受了一场洗礼。日复一日的枯燥,却做得精致细腻,并饱含激情。我很兴奋地和导演讲整个纪录片的大概。那个时候,导演穿着白衬衣,风吹过来,变成了一朵飞扬起来的云朵。电光石火的瞬间,我突然就冷静下来,他似乎就是这样的人,不贪图也不懈怠,脚踏实地也不丢热血。一天一天让作为恋人的我也不知不觉崇拜起来。崇拜不一定带来爱情,持久的永恒的爱情里却一定少不了崇拜。

我老模模糊糊记得我十几岁遇见导演的时候,觉得这男孩白白净净穿着条纹毛衣暖暖融融的特好看。我问导演还记得刚见到我的样子不,他说,我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长头发风吹头发动不戴眼镜,比现在像女孩多了。于是,我们一直陶醉在我俩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彼此这个童话故事里。

直到有一次朋友来家里住,闲得没事,翻我的置物篮子,突然拎起一张照片说,妈呀,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我一看,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她很认真地说,我能采访一下你们,你们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吗?这个时候,再去看那张照片。导演穿着一件大小不合适土得要命的毛衣,牛仔裤皱皱巴巴。我更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格子大衣配格子裤子还背了个格子包,就像台湾综艺节目里的谐星。什么暖融融笑容大男孩和长发飘飘清纯小妹子,完全是在长达九年的YY里被捏造出来的。我发微信给导演传过去,导演回了一句,我那不堪回首的青春。

我一直无法直面我和导演的相识,因为这件事本身的狗血肥皂剧一样的情节让我羞于述说。那是在一个我已经记不清楚天气状况的下午。高考前我争取了一次和好朋友去杭州玩的机会,导演同学就不知道是见网友还是什么目的恰巧在杭州。朋友在酒店睡觉的早晨,我坐公交出去转悠,在公车上睡着了,然后钱包就被扒走了。不仅钱包被扒了,小偷还无情地扒走了手机。于是,等我醒来下车,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随手就把导演揪住了,“同学,看咱们也差不多大,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导演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说他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骗子。后来,就还钱,吃饭,做笔友,考大学……于是,在我每回给朋友说是导演先追我的时候,导演就以此力争,说我找他借钱完全是个倒追的阴谋。

我是个活得很分裂的人,所幸导演也是,两个神经病的世界有着满满的精神沟通。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十年,我们的小地图上的小红心才画了手加脚数得过来的数量。什么时候,那些小红心们连成一片了,我们的故事应该也缠绵几十年,散落在从南到北的广袤地球上。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燕子想要去的地方”,里面有我倾心的各个地方的照片。导演的笔记本电脑里,有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我那个的文件夹里的照片的节选,叫,想带燕子去的地方。我曾经偷偷趁他没注意,把那些他自己删掉的地方补进去,过几天再去看,又被删掉了。我不乐意,就跟他抗议。他一脸认真地说,理想要实际,才有实现的价值。我常常被他逗乐,也经常被他惹急。他说他也一样,吵架吵不过我,打架也打不过我,装无辜也败给我。只能讲道理,还摊上我是最会讲歪理的处女座,我听了直想乐。

荷兰的乡村里,奶牛们看到我们拍照,都奔跑过来,可爱极了

我有时候会问导演,你觉得我们到底算是正面励志的创业小情侣呢,还是混不吝走天涯的狗屎运小夫妻呢?导演就咬咬手指说,好像后一种听起来比较有趣,要不就后一种吧。

没结婚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我仍然不会不相信爱情。

结婚后,我就想,就算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离婚了,我也不会不相信爱情。

最好的爱情,不是紧紧攒在手里的安全感十足的东西,而是让人越身在其中,越坚信其美好和存在的事情。

下辈子我们就做好哥们儿,你去追个大波大眼白嫩妹子,我也换个口味。但这辈子,我们就好好地热情地认真地快乐地在一起。

又或许这辈子,我们会共路后再分道,人生那么长,谁会说得准。

即使那一天,我想,我们也会把所有的感情缩成一块电池塞进心里,然后充满力量地面对没有彼此的人生。

但那又怎么样。

我一直很喜欢白居易的一句诗。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我心里一直觉得这用来形容我们最恰当,我几乎能完整想象出老了老了,你还是个煽情无下限的老双鱼,萌点仍存。

好吧,末了末了,我想谢谢2005年1月25日在杭州公交车上扒走我钱包的小偷。

你让我遇见他,让我得到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在跌跌撞撞的人生里,一起抓紧最自由的生命,活得如此鲜活和勇敢。

《何必等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