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道德:快乐的科学

活得不漂亮,不正派,不明智,就不可能快乐;反之亦然。

——伊壁鸠鲁(Epicurus)

评判行为好坏的标准是什么?佛教的道德不仅指导人们的行为方式,还教会人们存在之道。有爱意、有善心、有智慧的慈悲之人,因为“心肠好”,行动也自然符合道德。若某一行为目的是制造苦难,它本质上就是不道德的;反之,若目的是惠及大众,就合乎道德。水晶放在什么颜色的布上,就会反射出什么颜色的光。行为就好像水晶,而动机则是衬在水晶之下的布;动机是利他还是恶意,就是评判行为好坏的标准。道德也决定我们自己是否幸福:让别人痛苦,也会给我们自己带来眼前的或长远的痛苦;让别人快乐,最终也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快乐。

佛法将因果循环称作“业”(karma)。我们一切行为的后果,也都符合因果循环的规律,故此,道德和快乐紧密相连。卢卡·卡瓦利-斯福扎和弗朗西斯科·卡瓦利-斯福扎写道:“道德是幸福的科学。那么,究竟是为别人着想,还是完全为自己考虑,才能让我们获得幸福呢?”1佛法有明确的道德戒律指导我们的行为,无论对人对己,都要有无私、积极的态度。戒律也特别强调所有行为都会带来相应的后果,告诫人们避免自己的行为产生恶果。

一神论宗教以神的戒律为根本。有些哲学家认为存在绝对的概念——“善”“恶”“责任”或“义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其理论。也有哲学家采取功利主义视角,总的原理就是“让最广泛的人获得最大的利益”。当代哲学、科学、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联合起来,试图通过理性思辨和科学知识,研究如何有道德地行事,解决近年来学术界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如环境问题、遗传学、干细胞研究和人工生命支持系统造成的植物人问题。

佛教的道德,目的是把众生从短暂的或长期的苦难中解救出来,包括解救自己,同时也要帮助别人获得解脱。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在追求个人幸福和追求他人快乐之间找到平衡。

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在抽象概念之上的道德毫无用处。脑神经科学家兼哲学家弗朗西斯科·瓦雷拉认为,真正有德行的人“不因道德而行事,他的行为本身就体现了道德,就如同任何专家都体现自己的专业那样。智者依照性情应对各种情况,而行事皆有道德”。2达到这样的境界,要有正念、智慧和深植于心的利他情怀,并且一生中仍需不断修行。仅依道德规则行事不能称为道德,真正的道德是要认识和发展慈悲心。有慈悲心的人,随时都真心愿意为他人谋福利,也就自然会行利他之事了。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给善恶下个绝对的定义,而要对因所做、所说和所想而起的快乐和苦难保持警醒。

这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有两个:动机和行为。即使我们尽最大努力预测行为的后果,仍可能完全无法控制外部情况的发展。但是,我们可以始终保持利他的动机,努力创造积极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检查自己的动机。

故此,道德的核心在于内心,而不在行为表现。依靠行为的外在表现不可能区分善行和恶行,比如善意的谎言和恶意的谎言。如果一个杀手问你,他追赶的那个人藏在了哪里,很明显此时就不能说真话。同样,这也适用于攻击行为。一位母亲为了不让孩子被车撞上,用力把他猛推到街对面,这种行为看起来暴力,实则救了孩子一命。反之,若有人面带微笑凑上前来一顿恭维,实际是要敲诈钱财,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无害,但意图十分恶毒。

显然,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如何判断某样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带来的是快乐还是苦难?酒能使醉汉感到“快乐”,我们是该再给他一瓶,还是为他的健康和寿命着想,不再给他酒喝?这里,除了利他的动机,我们还需要一点儿智慧。本书的主旨,是使人们明白真正的快乐不同于享乐等虚假的快乐。智慧正是这样的利器,帮助我们辨别什么是真正增进幸福的想法和行为,什么会摧毁幸福。智慧来源于直接的经验,而非僵化的教条。

讲智慧绝不意味着不要行为规则和律法。规则是以往智慧的积累。因为有些行为,如偷窃、撒谎、暴力等,是有害的,所以就有了这些规则。但规则和法律只是指导性的原则,我们还要依靠智慧才能辨识必要的例外。例如,通常情况下,偷窃是不公平地剥夺别人的财产,这种贪婪的行为会带给别人痛苦和悲伤,必然要遭受谴责和惩罚。但是在干旱时期,如果有个吝啬鬼虽然十分富裕,但不愿给饿倒在门前的人分一口食物。此时我们如果动了慈悲心,从吝啬鬼富得流油的粮仓里取些食物,这种“偷窃”的行为就不会遭到谴责。律法没有改变,但慈悲的智慧认可了这样的例外。马丁·路德·金曾说:“人对人施加不人道的恶行,不仅源于坏人的恶毒,还源于好人的不作为。”如果不作为带来的痛苦大于行动带来的痛苦,那就必须行动起来。规则和法律的存在,是要保护人们免受伤害,而不作为意味着我们将特殊的情况全都抛在脑后。

从他人的角度出发

慈悲的道德不止于感同身受别人的痛苦,或是下决心采取实际行动,它还要人们超越“我执”,认识到自己和别人间的障碍只是心理上的构念。世间万象,包括个体和他人,本性都紧密联系。因此,我们要将自己视作行为的对象,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舍弃一千个无辜者,还是一个无辜者

有个经典的道德两难问题,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佛法如何务实地看待道德。安德烈·孔特-斯蓬维尔将这个问题总结如下:如果为了拯救全人类,你必须错判一个无辜者,或如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所说,折磨一个孩子,你会这么做吗?3哲学家的回答是“不”。伊曼努尔·康德写道:“如果正义消失,人在地球上的存在将毫无价值。”4孔特-斯蓬维尔进一步分析的观点如下。

此处,功利主义不再适用。如果正义只是社群权宜的合约……是集体福祉的最大化……那么无须少数人(甚至这些人完全无辜且毫无抵抗能力)同意,就牺牲他们的利益,换取所有人的幸福,就是合理的。但这样的情况,是正义所不允许的,或者说正义理应禁止这种情况。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赞同康德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他引述康德道:“正义比福祉和效率更重要,比两者更宝贵,决不能为了福祉和效率牺牲正义,即使为了最多数人的福祉也不行。”5

如果我们认定,为拯救数千人而牺牲一个孩子在原则上可接受,那么正义就被牺牲了。但是,当前的问题不是能否接受一个孩子换数千条生命的抉择,而是尽可能避免痛苦。无论选择“是”还是“否”,两种选择同等不可接受。同样,问题既不在于将“最大多数人的福祉”神圣化,奉为不可变更的教条,也不在于把无辜的孩子当作拯救他人生命的工具。如果这样的局面无法避免,我们应该主要考虑抉择将会引发的痛苦,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此抉择无损于正义。况且我们也完全可以说,如果选择“否”而不采取任何行动,就等于牺牲了数千个无辜者。

此处,我们容易落入抽象概念和感情用事的陷阱。如果理性脱离现实的经验,我们就会掉进教条的抽象概念的陷阱。我们能生动地想象无辜孩子受难的画面,但如果就此把成百上千的小镇居民看作抽象的整体,那就成了感情用事。这个问题完全可以翻转过来:“为救一人而牺牲数千个无辜者,能接受吗?”

如此戏剧性的道德难题虽然不多,但我们必须心怀远见和慈悲,权衡特定情况的利弊,根据实际生活的道德原则做出抉择。此类道德问题要求我们有公正无私的动机,心中充满为他人排忧解难的情怀,故此挑战始终存在。此类道德难题无法套用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故此实际应用最为困难,也最易被篡改、被操控。此类道德难题需要随机应变,灵活处置,这本身就会成为危险的源头。若再与自私和偏袒狼狈为奸,就容易被人利用,与初衷背道而驰,造成负面的后果。故此,我们每个人,尤其是裁断律法之人,必须培养智慧,并且深切地关心他人的福祉。

瓦雷拉说:“实际生活中,我们总是在特定情况下做出某种本能的迅速反应……对每个具体的生活场景,我们都备有一套随时应对的行动。”6这种应对是好是坏,取决于我们的本性,以及我们的动机是否无私,与抽象道德原则的正义性无关。

善恶的理想化

道德有两个主要的分支:其一以抽象原则为基础,其二以生活经验为基础。佛法倡导务实的道德,属于第二种。

康德认为,责任是凌驾于所有道德问题之上的终极的、绝对的准则。他反对人要为他人谋福利的理念,反对由同情和慈悲而生的利他行为。在他看来,人类的情感不可靠,只有大众认可的公正的道德准则才值得信赖。他认为,“善”是责任,必然将全人类引上幸福之路,但是幸福本身不能成为追求的目标:“但是这不表示,区别幸福律和道德律意味着两者对立,纯粹的实践理性也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一切幸福的追求。只是在讨论道德责任的时刻,我们应将幸福搁置一旁。”7

“责任”必须具有普遍性,故此无法顾及具体的情况,这就忽视了人类经验的本质。弗朗西斯科·瓦雷拉说:“恰当的知识单位,本质上必须是具体的、具象的、整合的、体验的,知识都带有具体的情境和语境,而不是隐藏了实质的‘噪音’后形成的抽象概念。”8

“绝对的善”的种种理念,最终都会回归到“先验实体”的信念上来,例如纯粹理性或理想的善,认为先验实体独立于瞬息万变的现象存在。但是,佛教的视角完全不同。恶不是外在的邪恶力量,善也不是外在于自我的绝对准则。万念皆由心生,爱和慈悲存于众生本性之中,我们称之为基本善(basic goodness)。邪恶偏离了基本善,是能够修正的。

功利主义道德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是英国18世纪到19世纪的哲学家,也是道德功利主义(moral utilitarianism)的创始人。边沁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是道德与立法的基础。”9佛教更同意这种人性化的观点。不过,虽然功利主义的目标无私且值得赞美,但对快乐本质的认识非常模糊,把肤浅的享乐和深切的快乐混为一谈。佛教注重个人的变化,即内在转化,以智慧丰富道德心,采取更无私的动机,使内心更加澄明,做出明智的判断。长期来看,功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可能会混淆肤浅的享乐和真正的快乐,或更确切地说,使快乐沦为享乐。

判决、惩罚和改造

道德也可被视作一门“医学”,因为很多症状可以预防和阻止负面情绪带来的不适,使受到影响的人康复。从这一角度看,对罪犯的监禁更像是住院治疗,而非不可逆转的惩罚。只要他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为了防止继续作恶,就必须将他监禁起来。禅修者认为,即使罪犯的善性表面上被玷污了,但内心深处仍然完好无损,故此罪犯也完全可以改过自新。善性可能被仇恨、贪婪和残忍掩盖,我们不会天真地忽略这一点,但是被掩盖的善性可能会再度浮现。

惩罚不是复仇。复仇的目的不是保护无辜,而是伤害有罪之人,“清除”社会的“敌人”,故此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这是粗暴的牛仔式正义(cowboy justice),不是文明的生活方式。任何意图造成痛苦或杀戮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功利主义的局限性

功利主义倡导特定群体福祉总量的最大化。然而,由于缺乏评估幸福的合理有效的标准,功利主义会变得武断,甚至荒谬。盲目应用福祉最大化的原则,可能会导致某些社会成员的牺牲。比如,亚里士多德赞成奴隶制:如果没有奴隶,所有知识分子都要抛下高尚体面的知识活动,去干杂活!亚里士多德的想法实质上就是一种功利主义,虽然那时候还没有这个术语。佛法不认同这种看似正确的推理,要求我们时刻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支持奴隶制。

对功利主义最猛烈的批判,来自美国当代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罗尔斯反对把集体的福祉作为评判行为善恶的最终标准,并提出个体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平等的自由原则和公平合作的原则。

根据罗尔斯的观点,不正义的行为就称不上善。佛教认为正义和善有内在联系。教条的道德观承认的正义行为,可能是生活中的恶行,正如康德可悲地认为,即便扯个谎就能救人一命,也不能撒谎一样。康德坚持认为,任何谎言,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全人类都是非正义的,因为允许撒一次谎,就会使一切言论不再可信。这种观点,真是离正义十万八千里了。

罗尔斯主张正义高于善,将正义理想化,贬低善的重要性,这是因为他假定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行事都要先算计是否最符合自己的利益。

每个人都意图保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对善的理解,没有人愿意用自己长久的损失换取整体更高的满意度。只考虑总体利益总和最大化,而不考虑对个人基本权利和利益的长期影响,若没有强烈持久的善意冲动,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接受这样的基本制度安排。10

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事实,由“我执”产生的个人主义愈演愈烈,当代社会无处不见。但是个人主义能成为道德原则坚实的基础,规范人们的行为吗?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明智地评论道:“当代道德哲学大都……关注做什么是对的,而不关注怎样生活才是好的;关注义务的定义,而不关注美好生活的本质。善,作为爱和忠诚的对象,或作为注意和意念最重要的焦点,在当代道德哲学中已经找不到一席之地了。”11

瓦雷拉也评论道:

传统社会中,道德被视作一项专业技能,可筛选出比常人道德素养更高的道德模范(也就是“智者”)。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不再是一项技能,我们可以筛选出体育运动模范,却难以评判道德模范。这是当代道德思想变得如此虚无的一个重要原因。12

杰出的钢琴家、数学家、园丁或者科学家,脾气暴躁,嫉妒心强也很正常。但在西方国家,一位伟大的道德家,生活中可能违背自己鼓吹的道德原则,人们也见怪不怪。这里,我们必须再次回忆一下佛教的要求:人必须言行一致。道德不是一门普通的科学。只有亲身踏上发现之旅才能理解人性,只有最深刻地理解人性才能建立道德。只有理性的概念,缺乏美德、真正的智慧和慈悲心支撑的道德体系,是不可能牢固的。

道德规范和神经科学

面临道德两难困境时,慈悲的功利主义方法除了要对当时的情况做出清晰的分析,还要求决断者具备真诚无私的动机。解决困境的方案往往会引发痛苦的牺牲或个人损失,故此做出明智的抉择必须克服巨大的情绪矛盾。以功利主义的方法解决道德两难问题,如前文牺牲一个无辜的孩子拯救数千人的例子,涉及艰难的决断。近年来,神经科学研究表明,进行道德两难的决断时,大脑控制推理和认知的区域会出现一些有趣的现象。

哲学家兼神经科学家乔舒亚·格林(Joshua Greene)的研究表明,决断道德两难问题时,与认知控制相关的脑区活动增加。13大脑中控制认知的区域和控制情绪反应的区域处于竞争状态。康德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解决,持教条主义的绝对禁止观念:即便不能带来更大的“善”,也必须坚守某些绝对的道德原则,不能突破。格林推测,康德的绝对禁止观念诉诸人类的社会和情绪反应机制,这是人类直接从灵长类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大脑机制。而公平、利他的功利主义解决方案需要高层次的认知控制参与,活动的脑区主要在后来演化出来的额叶结构。

格林指出:“如果我们的解释是正确的,便从心理学上证明了,康德道德哲学的‘理性主义方案’,理论基础不是纯粹实践批判的原则,而是一连串理性化的情绪反应。这个结论颇具讽刺意味。”这也说明,利他的道德选择本质是使他人的痛苦最小化,不应受情绪压力和个人偏见困扰。道德两难问题的功利主义解决方案,不是冰冷计算的结果,而来源于智慧的、真正的慈悲之心。

道德面临危机?

历史证明,虽然乌托邦式的理想和教条声称能辨清善恶,却将历史推入排斥异己、宗教迫害和极权政体的道路。这些理想虽然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和变体,但它们的倡导者鼓吹的主旨只有一个:“接受绝对善的理念,你就会成为快乐的人。如果你不接受这个理想,我们只能遗憾地将你清除。”

现代人无法接受绝对主义,也不再相信上帝的戒律;人性本恶的观念让人灰心丧气,众多哲学家和道德家的道德观相互矛盾,不断摇摆,也让人无所适从。故此,现代人迷失了方向。汉·德·维特写道:“这场闹剧催生了道德失败主义,这股思潮已成为现代西方文化的核心。”14

真正利他主义的道德观得到了神经科学领域的证据支持,以慈悲之心探索持续变化的现象之流。只有不断培养智慧和慈悲心,我们才能真正成为快乐的守护者和继承者。

《学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