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不错。”他顿了一顿,说:“我试试看,过日子到最后都是细水长流。”
这何尝不是一种妥协?方竹又担心了:“我想,如果你觉得那壶水没有烧开,就不要倒出来喝了。”
莫北笑:“我们好坏从小哥哥妹妹叫大的,这么隔阂真让我难过。”
方竹说:“英北,我相信你是好人的。”
当年谁都认为和田西分手又遭逢家变的莫北会消沉,谁能知道他只是在两个月里跑去爬山,爬完黄山爬泰山,后来又去爬了峨眉山,同猴子合了不少影,寄给几个兄弟的信里夹着的照片,一总笑得一片阳光灿烂。
她一真觉得莫北这一点强过自己百倍。
好动的人,比驻死在一个地方腐朽的人,更能给自己找一个新起点。
她希望她能帮助杨筱光学会“欢喜”,能给莫北找到一个新起点,解决了杨妈的心头大患,还能给莫家妈妈一重安慰,这样做媒人就真的做到位了。
末了,莫北挂电话之前,又说多一句:“今天还听我家老爷子提起,几个老战友准备给你爸爸做大寿,等他三月份回来就筹备。"方竹打了一个喷嚏。
莫北说:“不讲了,你早点睡觉,保重身体。”
方竹收了线,揉揉鼻子,一扭头,朝南的窗果然是半开的。一个人住也有一个人住的不好,总有忽略到自己的地方,要亏旁人来提醒。
她以前睡觉前就经常忘记关窗,每一次都是何之轩来关的。
那时候同何之轩结婚时,租住了两层高的石库门阁楼,天窗太老旧,铁边翘起来,会钩住窗外的老梧桐。何之轩就在春天借了锯子,坐在窗台上将梧桐修剪一番。他用的手法极巧,能够令树体很美观,又不会影响到自家的窗户。
方竹把窗户关上,心里想着,三月三月,她又想回到那个地方了。
她每隔一段时闻采访得晚了,就会回到儿时熟悉的街区,在那儿四处徘徊,当然不是抚今追昔,只是在干净整洁的街道上静静踩着自行车,兜几圈。
小时候,每到父亲即将归来的那段日子,母亲就会牵着她沿着这里的林荫道散步,这里有上海最古老的梧桐树,每到春夏,枝繁叶茂,绿茵成片。
连绵的还有母亲的思念。她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在这里散步,其实不过是为了同爱人的一场久别之后的偶遇。
母亲这样的情怀。一直到方竹爱上何之轩之后,才能慢慢体味出来。
离开这个家之后,她并不是不曾回来,只是仅仅在此处的林荫道踩着自行车,趁着夜黑,趁着人少,当自己是过客路过。此时冬风呼呼,梧桐枝叶零落,只有满目物是人非的凄凉。
她不能逗留太长时间,军区门口的哨岗会觉着奇怪,大铁栅后面也可能会有熟人出现。每次都是这样,她狼狈潦草地把这条路骑完,转个弯,在寻热闹出去。
马路上车和流动,她随波逐流,经过各样热闹,但样样都不属于自己。
她前所未有地感到孤寂。
再往前,不知不觉就骑到了一家大酒店门廊前。有人举办婚礼,信任出行正热闹。
方竹停了下来,用脚撑着地,定定朝那儿望去,望着那边的人如何聚如何散,看着新娘身手揽起曳地的婚纱,被新郎抱紧了加长的劳斯莱斯。亲众一齐欢笑,把花朵洒向天空,然后就下了一场幸福的花雨。
多么圆满!
方竹看得累了,就斜斜坐在车上,全身重量放下,踮着脚。可还是不想走。
不知过了有多久,身后有人在叫她。
“方竹。”
她想,这声音多熟悉啊!
好多年前,在她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这个声音叫她:“方竹。”
这个声音现在在问:“方竹,你怎么在这里?”
方竹一扭头,酒店的对面是何之轩现在工作的办公楼。她的脑袋轰轰地就炸了,想,是啊,我怎么在这里?我怎么就发了神经病到了这里?好像从十八岁开始,她就养成了在他的附近晃悠的坏习惯,过了这么多年,仍旧没有改善。
方竹慌忙掩饰,但是说出的理由却又拙劣:“我只是下了班随便骑骑车,路过而已。”
何之轩占到了她身边,镇定地看着她。
刚才在十七层的高度,他从自己的办公室的落地窗看下去,一眼看到这样熟悉的身影。
其实看到的身影朦朦胧胧的,他不十分确定,所以他下了楼,然后看到她骑着车靠在那边人行道的栏杆上,看着对面酒店的方向。
车,是他熟悉的车。他怎么忘得了?
那一年她靠自己的实力刚争取上报社的实习生名额,他就给她买了这辆可以折叠的小巧的捷安特自行车做代步工具,把她乐得飞飞的。那时候——真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他望着车发了一二刻的呆。
方竹把自行车正好,说:“我走了。”
可是车后座被他拉住,他还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感觉出她微高的体温,问:“你感冒了?”又不容她做任何的辩驳,说,“我送你回家。”
方竹想要挣扎推辞,可是他正色说:“在这里等我。”
他说出这样的话,这么不容置疑的语调和态度,她就真的站在原地等着了。
何之轩放开了她的手,又快步走回对面的办公楼。
方竹在原地软软地靠着自行车,想,怎么不自己先走掉?怒一想,腿脚却是软的,头脑也是晕的,没有办法移动半分,也许是心内有一点蠢蠢欲动的渴望。
这让她羞愧。她对自己说,争气一点,确实不该久留,已经了断了的往事,再继续没有任何意义。
何之轩已经把车开了出来,开到她身边,他开门下车,示意她也下车。然后他熟练地把自行车折叠起来,打开后备厢,正正好好就塞了进去。
方竹瞅~眼他的车,是一辆奥迪A4,也要三十来万了。如今的他确实混得很不错了,她忽然就感到欣慰。
何之轩打开副驾驶座的门,示意方竹上车。
方竹略一踌躇,还是上了车后座。
咔哒咔哒两声,两人同时关上了车门。
—路上都没有什么话,方竹报了自己住的地方,就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辗转反侧,浑身上下都闷闷地痛。
何之轩能从后视镜里淸楚看到方竹。
现在的她,是半分惶惑,半分迷茫的。在白月光的夜晚,她就像流浪的小孩,不知道该去向何方。曾有一晚,他面对过这样的她。那之前他以为她住在黄金城堡,但后来却发现她和他同样一无所有。
他一直没有同她说过,当年高考结束,背着行囊来到这座繁华之城,他也有过惶惑。
他们曾带着这份惶惑,在现实面前匆忙携手起程,最终都跌得很惨。他想,如果其中一个人有了更好的准备,也许一切将会不一样。这需要时间,而激情往往令人忽视时间。
两人都默然,都想了很久,最后还是何之轩先开的口,问:“为什么不回家?”
方竹开口,声音有一点哑,她清了清嗓子才说:“那里离单位近,每天能多睡一个小时呢!”
他“嗯”了一声,专心开着车,没有接着问什么。
车子驶到了大马路上,他开得很稳,方竹丝毫没感到颠簸。后座的空间很大,她无所适从,手脚都不知道要怎样摆才好,只好沉默,只好静坐。
能说什么呢?她想,她总不能问他,这些年混得好不好。这又与她有多大关系呢?问出来倒是显得自己多事了。
可又是何之轩开的口,他问:“工作怎么样?”
方竹闭一闭眼睛,憋了憋气,才说:“如你所见,干着记者干的事。一切过得还不错,兼职给杂志做特约撰稿人,在这行里算是有了些声名,能够立身了。
何之轩扬了扬眉,这是他年轻时候最神气的表情,他说:“你一直都能做得最好。”
方竹扭头看向窗外,她想说,你才做得最好。
看看他的着装和他的车就能明白了。可她,绝对不是做得最好,这样的灰头土脸,几次重逢,仓皇失措的那个一直是她。
做得最好?也许她曾经能做得最好,可是自从失败了第一次,后来也绝对不会做得最好了。
离婚的时候,她说:“何之轩,我没有想到我们这么失败。走到这个地步,你输了我也输了,我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做。”
他依旧什么话都不说,站在她对面望定她。
那时,她是真的以为,在他们两人的感情里,他们是—起失败的。她最后选择了一个解决方式,而他没有异议。两人的过去,定格在那—个瞬间,此后你好我坏,永不相干。那样,她至少还剩着快刀斩断乱麻的骄傲。
直到再一次见到他,她发现,他可以站得比她高,而她却仍旧无法坦然。嗬!这可真令人丧气。
方竹的精神状态不好,神情又委靡不振,就这样坐在他的车里,看着他的背影,一直到视线模糊。调开视线,忽然就看见自己脚上灰尘扑扑的耐克鞋,如同她整个人,都是灰蒙蒙的。
再次见到他至今,她就一直这样低着头,灰蒙一片,恨不得自己模糊成一个休止符。
方竹悚然一惊,她原来是害怕他再看她—眼,可是——又有渴望,渴望休止符后再变成省略号。
但,绝不能如此。
前头到了一个地铁站,旁边还有一家便利店,方竹突然就说:“我正要买东西,你放我在这里下就成了,我们那儿都是小弄堂,大车开不进去。”
何之轩没有拒绝她的提议,把车停在了路旁,但也没有马上打开车门。
方竹舔了舔嘴唇,那儿有些干燥。她又说:“何之轩,谢谢你送了我这段。”
过了一会儿,他才松开安全带,起身下车,先帮她把车门开了让她下来,又回到车后开了后备厢,把她的自行车拿了出来,松开装好,推到她的手上。
风呼呼一吹,方竹头发就乱了。她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冲着他摆摆手,转—个身,直往便利店冲。他在她身后说:“别忘了买板篮根。”
她本可以回头朝他微笑,说“我知道”,但步子一顿,笔直地就往灯火通明的便利店跑去。
方竹把车在店外停好,再走到店内。店里开着暖气,温暖如春。鼻头又一酸,方竹的眼睛又红了。她站在玻璃旁的“关东煮”边上,偷偷瞧着他的车,他在那儿停了好几秒,然后缓缓动了起来,直到离开这里。
她想,他毕竞还是没等她。
这于她又是无情的,让她又矛盾又委屈。她是自困的、看不透的,所以无法洒脱做人。
自己和何之轩,千言万语,只有—本乱账,怎么都是说不通的。
方竹买了一包纸巾,鼻子却突然通了,原来是酸了。她以为自己会因此流下眼泪,谁知竟没有。用力吸了两下,终于能呼吸新鲜空气。
何之轩坐在车里,望着方竹的背影好一会儿,才踩下油门。
车子慢慢驶入车河,她的背影在便利店的霓虹灯箱下模糊不淸起来。
刚从香港的“君远”总部调入上海分部,工作上的千头万绪很令人烦恼。但是,一切都比不上重新遇见方竹。
他想不到的是,她的好朋友会在他的公司内任职。原来天涯海角的距离,一下缩短到透过一个人就能得知对方的讯息。
其实他早就有了方竹新居的地址,就在前几日的部门活动后,他把几位同路的女同事一一送回家。杨筱光的家同方家所在的军区离得很近,他把那里的道路记得很淸晰。那边的大马路上有连绵的梧桐,有时候长岔的枝丫会把红绿灯阻挡。
他开到这个路口,把车停了下来,摇下窗,往外看了一眼,又一眼,再一眼,直到后面有车摁了喇叭,他才摇上窗又把车往前驶去。
再往前,就会慢慢靠近森严的军区,红墙大院,把里外严密阻隔,在正门外,更安了红绿灯指挥车辆行驶,方便里头的人通行。
他开过这扇大门时,放慢了速度,所以如愿地被亮起来的红灯阻止了。
他有点觉着热,松了松领带,又将车窗摇下来,风吹了进来。他望了望庄严的大门里,另有幽深的林荫大道,不知通往何处,只有门前的站岗的士兵,百年如一日地挺拔,好像一切都未曾改变。
这一刻过得十分慢,杨筱光坐在他身边忍不住偷偷望了他几眼,然后憋不住了,说:“她不住这儿了,后来再也没有回过家。”
他在黑暗里沉默,紧紧握住方向盘的手指,慢慢地一节一节松开,问:“是吗?”
杨筱光腾地坐起身:“你干吗不找她呢?”
红灯灭了,绿灯亮起来,他把车子又缓缓启动起来。
杨筱光是个爽快个性,当下掏出了便笺和笔,写下一个地址,贴在他的驾驶座前。
他看着地址,只能苦笑。
原来自己表现得这样明显,丝毫瞒骗不了她的朋友。
过了这么多年,他仍然把她最初的模样记得很清晰。
在那个当年,他看着她自信洋溢地出现在他面前,用认真的表情和严肃的口吻告诉他,她在追求他。
他想,这个女孩,短短碎碎的发,常穿简单的白衬衫,看起来还是像个十六岁的中学生。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有种灵慧的漂亮,可是太冲动、太真接。他看到过她住的宿舍、她穿的衣服,他想,这样的女孩没有吃过什么苦,也许不晓得什么叫做讨生活。
她曾经在专业课上同老师辩论,选一门讲铭文的选修课,都能够掘地三尺发扬考据精神,非要将老师讲义上的一个小漏洞驳倒。
这个老师是位就要扶正的副教授,哪里肯同这样顶真的新生计较?可新生计较到了底,把自己写好的论文贴在布告栏里。
如果是一般的学生,副教授必不会善罢甘休,但是方竹的家里入摇一个电话来,副教授也只好当学生淘气。
他给副教授做论文助理,他接过她打过来同副教授论理的电话。那时候他想,娇娇女才有蛮横的才气。
他同她正面交锋是在那次学校选拔参加新闻大赛的筛选赛上。他当然认同她做的报道,但并不代表他认输。又是她家里摇一个电话来,他轻易地就输了。
所以,当她走到他面前,告诉他,她很喜欢他。他在想,他拿什么喜欢她?他的命运都不在自己手里。
她在看他打篮球,叫着他的名字,看他自习,坐着他的座位,在树叶上写着“芳草句,碧云辞,低徊闲自思”,树叶就飘落在他的脚边;她还为了他进了“孔雀”做兼职文案,当李晓的家教,他还知道,她选修他上过的课,跟着他的老师做报告,把他做的论文当案例。期末还争取拿他拿过的奖学金。
她也许从不知道他知道她做过的那么多事情。
有些事情她都没有在意,但其实他一直都知道。
她在“孔雀”任职的时候恪尽职守,努力进步,待李晓温柔有如亲姐。他曾经看到她耐心地将一道应用题向李晓解释了五遍,仍旧不厌其烦。
这个女孩有善良的心地,良好的家教。而且,她这么坦率,这么热情,她向他大胆地表白她的心迹。
不动心吗?骗鬼去吧!
同学纪凯文从大一开始就对他有好感,他知道。
纪凯文是自强自立的女性典范,爽气利落,也曾向他表白。
他不愿意辜负同学一片好意,明白拒绝。本来他以为,这是因为他要以大学为起点,准备开始在这个城市里奋斗,不能随便拖累他人,也不能让他人成自己的负累。纪凯文发现无法打动他,便收起了自己的情感,退回到朋友的位置。
但是,直到遇上方竹,他才明白,不足因为冠冕堂皇的这副理由,而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方竹这么强硬地进入到他的生命里。
他也曾留意过她的许多事情。
譬如,他知道她心情烦闷的时候,会乱走,走到她熟悉的地方,或者她想去的地方,也许是散步可以解她忧。她以前经常会在他的宿舍区转悠,又不敢接近。宿舍里的同学们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低年级的女生在暗恋他,杜日晖揶揄过他,教育他不要辜负一片青春爱恋。
后来他毕业了,搬出了学校宿舍,在闹市区租了很小的亭子间。她亦曾来过好几次,他有几次都远远地看见了她,但是她就是不敢进来。他没告诉过她的是,他也不敢请她进来,里头逼仄的空间,就是现实的写照。她这样的女孩是不该直面的。
最后地还是进来了,她带着对他不回应的抱怨,—如既往地对他说出那些话。她还在坚持着对他的爱恋。这女孩是真心爱他,并没有因为任何环境的改变而转变。他领着她进亭子间的那刻,是受感动的。
譬如,他知道她经常带着李晓到校外的麻辣烫小店吃晚饭,一般都是她付的钱,学着他做过的那样,给李晓点很多蔬菜。性情乖张的李晓同她很要好,晚饭跟着她吃,作业跟着她做。
她的班级里、系里的同学们都在传说她很会拍辅导员的马屁,为辅导员家的孩子当保姆。但是他知道李晓家里的情况、齐老师的情况,他知道这是因为她确实全心全意待人好。可是她对—切误会都不做任何的解释,任人评说。
后来,她的母亲过世,她一个人独自伤心痛悔,他才发觉他一直认为住在象牙塔内的她,有着同自己一样的孤独和无助。就在那一刻,他有了想要同她在一起的念头。念头来得汹涌,他阻挡不及,唯有接受,才能不辜负她的一片真情。也唯有接受,才不会辜负自己的人生。
其实,他也藏了许多知道在心间,不曾对人语。
更多时候,他的回忆还在他当初的那间小小的亭子间内。那时候他才刚毕业,还是个小记者,每天跑新闻回来,她就替他整理稿子。她的文笔比他好,会为他做一些润色工作。
虽然是有大抱负,但是做小记者不容易,只能跑小新闻,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街坊琐事,她写着写着也会感到无聊。他则在她背单词的六级词汇表里检查进度,写心得。
这样互相帮助相濡以沬.他往往做着教导她的工作,告诉她:“非常时期做新闻,要有非凡胆识和非凡正义,还要随时搏命。抗战时期的战地记者即是如此,拿搏命态度做新闻,也是振邦之举。如今没有那时代的艰苦,但我们仍需记着中国人的脊梁。”
她听了他的大道理,不由得就笑,不由得就说:“我明白我明白,所以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他也笑起来,说:“选了这专业,爱这职业,不干这行,心有不甘。" 她点头,他们都是好强的人。
可是谁都不可能一步登天进新华社去阿富汗做战地记者,本城小报社,又是外地户口,他只能跑社会线,拿两千出头的最低的薪水,到了情人节,两人不过开一下洋荤去老牌子的徳大西餐馆浪漫―回?。
方竹自从母亲去世以后,断不会在父亲在家时回家。她回家只有两件事,—件是拿自己换季的衣服,一件是整理父亲的衣橱。
这份工作原本是母亲的专职,伹母亲不在了,方竹想奖做得如同母亲在世―般。何之轩知道方竹的父亲和方竹一直有电话联系,但是交流的结果却不甚好。她父亲总是口气严厉地命令:“每个人任性都要省个隈度,方竹,你别挑战你老子的容忍限度。?
丝毫不容转园的口吻,让方竹赌气将它遗忘。
勤务兵张林也曾跑来劝说:“没有见谁家的女儿避开自已的爸爸。?
方竹对他说:“小张,这是我们家里的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