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移动的青春

1936年8月26日,我出生在中国昆明,那是在日本大举侵犯中国华北的前夕,距离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的爆发还有三年。1941年的夏天,就在我要满5岁之前,身体抱恙的父亲决定取道美国把全家带回中立的爱尔兰。

然而,当我们的轮船在旧金山靠岸之后,我父亲意识到,大规模的大西洋潜艇战已让归途化为泡影。因此,我们留在了加利福尼亚,后来去了科罗拉多,直到纳粹德国战败。然后,1945年夏天,我们登上了回爱尔兰的轮船,船上满载的大部分人依然是奔赴欧洲的美国士兵。那时我差不多9岁了。我父亲第二年去世了,尽管如此,我那来自英格兰的母亲仍决定我们留在爱尔兰。

我上小学、中学和大学(本科)的那些年正值冷战岁月,见证了昔日强盛的大英帝国快速瓦解。就我能记得的而言,冷战并没有对我造成太大影响。但是,倘若我不是足够幸运地居住在爱尔兰,我很可能在18岁的时候(1954年)被征召入伍,到马来亚、肯尼亚或者塞浦路斯为奄奄一息的帝国打仗,并且很可能非死即伤。

另外,我是在电视时代之前长大的。然而,我们听了很多收音机广播———一种在做家务、写作业、玩牌或者下棋的时候提供乐子的媒介。晚上,我们经常收听BBC连播的、由非常优秀的演员朗读的小说佳作,所以,我们的想象中尽是像安娜·卡列尼娜、基督山伯爵、吉姆老爷、尤赖亚·希普、德伯家的苔丝一样的人物。

旅行剧团对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爱尔兰遍地都是优秀演员。我们不但可以看到很多莎士比亚戏剧(在我们把它们作为教材阅读之前),还可以看到享誉世界的爱尔兰剧作家的作品,包括萧伯纳、王尔德、谢里丹、奥卡西和其他人。美国流行文化对我们来说仅仅是边缘性的,见诸本地电影院上映的西部片和迪斯尼动画片。

上述一切是很容易彻底不同的。倘若我的父亲把离开中国推迟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我们很可能会被关进日本集中营,或许最终死在那里。倘若我的父亲不是爱尔兰人,我很可能就会在英国被抚养长大,并到海外去为帝国打仗。倘若我出生得晚一些,我很可能就会沉溺于电视,懒得去剧院。

我的父亲和母亲是非常优秀的家长,他们热心、有趣、心胸开阔。无论是我,还是我的弟弟罗里(Rory)——现在众所周知为佩里(Perry)——和妹妹梅拉妮(Melanie),都非常依恋他们。可以说,我们非常幸运有这样的父母。

我父亲名叫谢默斯[·詹姆斯]·奥戈尔曼·安德森(Seamus[James]O’Gorman Anderson),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混合血统的后裔。正如他们的姓奥戈尔曼所暗示的,他母亲一系的男性祖先是爱尔兰人。他们拥有悠久的政治激进主义历史,反对英国在爱尔兰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两位奥戈尔曼兄弟,即我高祖和他弟弟,参加了由法国大革命所激发的1798年爱尔兰人联合会叛乱(United Irishmen Rebellion)。结果他们蹲了一段时间的监狱,受了皮肉之苦。1820年代,他们两个都是丹尼尔·奥康奈尔(Daniel O’Connell)创立的天主教协会(Catholic Association)的核心成员,该协会致力于结束对爱尔兰天主教大多数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法律、政治和经济歧视。他们的侄儿之一参加了发生在“爱尔兰大饥荒”(Irish Potato Famine)中期的1848年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先后逃到了巴黎和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坦布尔,后来移民去了美国,在那里他最终任职于纽约州高等法院。

1874年,我父亲的外祖父珀塞尔·奥戈尔曼少校(Major Purcell O’Gorman)当选议会下院成员,代表小城沃特福德(Waterford),后来成为了查尔斯·帕内尔(Charles Parnell)领导下的爱尔兰地方自治联盟(Home Rule for Ireland Bloc)的一名重要成员。(据说他体重有三百多磅,是“议会之母”[Mother of Parliaments,指英国议会]的第一大胖子。)但是,他娶了一位信奉新教的英格兰女人。在那个宗教宽容的时代——它行将消失于教皇庇护九世(Pope Pius IX)在位期间,借助如下地方法规,跨信仰的异教通婚问题得以巧妙解决,即儿子信奉父亲的宗教,而女儿则信奉母亲的宗教。因此,我的祖母是新教徒,她的哥哥却是天主教徒。

我父亲的父系血统差不多相反,是“盎格鲁—爱尔兰人”,意思是17世纪苏格兰和英格兰侵略者的新教后裔,他们攫取了土著爱尔兰人的土地,并作为乡绅定居了下来,数代之后就渐渐地觉得自己是非常地道的爱尔兰人。我祖父的家族中出过很多军官,其中有一些参加过拿破仑战争,在阿富汗和缅甸当过兵,或者在大英帝国扩张期间驻扎在香港和印度。

我的盎格鲁—爱尔兰祖父同样在大英帝国军队中干出了一番事业,他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去世了。(在那个时代,盎格鲁—爱尔兰人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其他儿子通常成为牧师或者军官。)他在专门培养工程师的位于伍尔维奇(Woolwich)的皇家陆军军官学校(Royal Military Academy)接受过训练,到印度、缅甸和英属马来亚服过役。在我父亲出生的槟榔屿(Penang,又译槟城),他修了一个迄今仍在发挥作用的饮用水蓄水池,以及一个现代港口。今天,人们站在槟榔山(Penang Heights)上依然可以看到一座爱尔兰风格的小宅的遗迹,那是他为他的妻子,珀塞尔·奥戈尔曼的女儿,我的祖母设计的。他属于最早对密码学感兴趣的那批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成功地领导了战争指挥部(War Office)的密码工作。有时候我在想,我是否从他的基因中继承了我一辈子对填字游戏的迷恋。

这些祖先的历史大多是我在1960年代中期才发现的,当时我开始认真思考该为自己选择哪国国籍,并最终决定申请爱尔兰国籍。童年期间,我到外国旅行用的是我母亲的英国护照,后来也没有对此进行过太多思考,用的是我自己的英国护照。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毋庸讳言我们拥有灵魂与个性,但很少困惑于身份。身份主要关乎计算或者对一具尸体的法医考察。

我选择爱尔兰国籍既有政治原因也有个人原因。越南战争正如火如荼,在相距不远的印度尼西亚,反共军队已然夺取权力,屠杀了大约五十万共产党人及其同情者。这些事件巩固了我的左翼情感。另一个原因更具个人色彩。我的弟弟和妹妹已经决定保留他们的英国国籍。我认为我得把申请爱尔兰国籍归因于我父亲,他在我出生的时候让“宗族的”名字奥戈尔曼成为了我名字的一部分。

倘若我能证明我父母或者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是出生在爱尔兰,爱尔兰国籍本来是可以轻易获取的。(我父亲出生在槟榔屿,因为我祖父驻扎在那里,而我母亲出生在伦敦。)不幸的是,在爱尔兰民族主义者武力反抗英国人的1916年复活节起义(Easter Uprising)期间,反抗者烧毁了保存爱尔兰出生证明的大楼。然而,幸运的是,我母亲有一位朋友的业余爱好是研究沃特福德郡的家族谱系,他找到了上文提及的大部分信息。我把它送给了我们地区的议会代表并获得了他的帮助。因此,1967年,我收到了我的第一本爱尔兰护照。

我父亲年轻时好动、勤奋。1912年时,他21岁,尚未完成在剑桥的学业,他自愿加入了名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CMCS)的奇怪机构。它最初是由英国和法国帝国主义者所设立,旨在确保清朝支付在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北京城破之后被强加的巨额赔偿。实际上,它控制了中华帝国与外部世界的海上贸易的税收。久而久之,该机构的成员国数量有所增加,包括俄国、德国,甚至日本。它的宗旨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结果是它越来越多地设法服务于它所认为的中国的真正利益,尤其是在1911年清朝崩溃、军阀混战时代开始之后。

我父亲证明了他是位一流的语言学家,在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为保证其雇员流利使用中文口语和书面语而设立的高强度课程中,总是在班上名列前茅。除了中国政府以外,他变得非常喜欢中国和普通中国人。他还对中国文学涉猎广泛。他去世之后,我那相当一本正经的母亲吃惊地发现,他的藏书中有一套带插图的书是第一代(激进的)中国性学家出版的,反抗强迫卖淫和诸多中国妇女的悲惨境况。

1920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他结识了斯特拉·本森(Stella Benson)这位令人钦佩的人物,她既是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也是极具天赋的现代主义作家,其作品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游记。为了在传教士创办的学校和医院工作,她来到了中国。他们在伦敦休假期间结了婚,决定要驾车穿越美国度蜜月。父亲特别着迷于美国的历史。他们从那里坐船去了中国,这一次轮到斯特拉着迷了。

1933年,斯特拉在中国去世,年仅41岁,父亲伤心欲绝。然而,1935年,他在伦敦结识了我母亲,娶了她,带着她一起回到了中国。我父亲不喜欢在大城市里坐办公室,因此选择了去边远站点度过他的大部分服务岁月,在那里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精力。在厦门的时候,他指挥过快艇小队拦截诡计多端的华南走私犯。但此时他不得不面对控制着鸦片生产和销售的云南当地军阀。我母亲喜欢给我们这些孩子讲述昆明附近长满了亮粉色的东方罂粟的丘陵大山。我常常这样想,是我父亲身上的爱尔兰天性使得他如此思想独立、喜欢冒险。我对他的记忆仅仅能回溯到他已病入膏肓,不断进进出出医院的时候。但他总是热情似火、爱心满满、妙趣横生。

我的英格兰母亲婚前名叫维罗妮卡·比格姆(Veronica Bigham),同样是位非同寻常的女人,来自一个典型的上层中产阶级家庭。她的祖父约翰·比格姆(John Bigham)出生在一个兰卡斯特商人家庭,但以法学家的身份成就了一番事业,专门研究商法和海商法。作为主持调查泰坦尼克号游轮沉没的法官,他曾一度闻名。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因为自身的贡献被册封为准男爵,头衔是默西大人(Lord Mersey)。

她父亲特雷弗·比格姆(Trevor Bigham)是刻苦用功的“次子”,他获得了英国最为知名的“公学”——伊顿公学(实际上它是一所限招男生的私立学校)——的奖学金,做过律师,之后进入了伦敦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他最后成为了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的二号人物,获得了骑士身份,但他并不喜欢这份工作,早早就退休了。我记得他是一个相当拘谨、中规中矩的人,不过,他确曾教过我做更难的填字游戏,为此必须广泛阅读。他娶了弗朗西斯·汤姆林(Frances Tomlin),她有一半的波西米亚血统,是位优秀的钢琴家。我感觉他们的婚姻并不十分幸福;1927年,她死于癌症时还相当年轻。

她的去世很可能是我母亲患上严重厌食症的主要原因,厌食症在当时几乎不为人所了解,结果母亲被迫辍学回家由家庭教师辅导。在那个时代,女孩考上牛津或者剑桥还是相当罕见的。她晚年经常说,她出生在1905年是多么不幸。倘若她晚十五年来到这个世界,十有八九就会成了牛剑的学生,拥有自己的独立事业。但她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类书籍,法语和德语都很流利。

虽然在任何严格意义上说我父母是知识分子都是不正确的,但他们携手为自己的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在我们所居住的镇上无与伦比的家庭图书室。他们也鼓励我们养成阅读的习惯,从中了解说其他语言的、归属不同阶级和地区的、出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我记得在我大概十四五岁的时候,读过父亲收藏的由亚瑟·威利(Arthur Waley)翻译的《源氏物语》和清少纳言的《枕草子》,完全是如痴如醉。

我们家的习惯在当时的爱尔兰是与众不同的。我们吃米饭多过吃民族食品土豆。我们吃鱼和吃肉一样频繁,而我们的邻居只在周五才吃鱼,天主教教义告诉他们这一天要为耶稣受点苦。家里满是中国的书卷、图画、布料和服装,我们经常为了好玩而穿中国服装。我记得当母亲给我看一只比我的手还小的漂亮绣花布鞋,并解释说它就是中国妇女穿的鞋的时候,我是多么的惊愕;从孩提时代起,中国妇女的脚就被痛苦地缠裹了起来。我父母都热衷摄影,因此家里有很多相册,照片主要是在中国、法属越南拍摄的,他们偶尔会到越南去度假。有一天,我母亲指着一张一个两岁左右的漂亮中国小姑娘的照片说道:“这是西莉亚·陈(Celia Chen),你的第一位好朋友。”

我出生之后,他们决定雇一个女佣来照顾我。他们找到了一位自己有个小儿子的年轻越南女佣,她为了逃离不合意的家庭包办婚姻来昆明找工作。她和我母亲变得很亲密,在我们一家回家度假的时候被带到了爱尔兰。若干年之后,当地居民还清楚地记得她。她是一名说法语的天主教徒,总是身着优雅的越南传统服装,头戴黑色头巾,牙齿被仔细美白过,面带令人愉快的微笑。她常常就是以这身打扮在周日去教堂。我母亲曾经告诉我,我说的第一个词是越南语,而不是英语。令人遗憾的是,孩子学习语言很快,忘记语言也很快。

1941年,当我父亲决定带我们全家回国的时候,这个名叫媞海(Ti-hai)——意为“女儿二号”,她的父母这样叫她是因为他们仅仅关心儿子——的越南年轻妇女准备与我们同行,因为她喜欢见世面。但我们的登陆地加利福尼亚正在挑动种族主义的反亚洲政策,上海的美国领事拒绝为她签发护照,所以她不得不回越南。战争结束之后,我母亲曾试图通过外交渠道去找她,但没有成功。

我对上学的最初记忆始于大约1942年。我父亲在旧金山不断住院出院,我的妹妹也在1943年出生。我母亲因为照顾丈夫和刚出生的宝宝而筋疲力尽,无力对付两个精力旺盛的小男孩,当时我们总是吵个不停。因此,我们被打发到了县立学校(The County School),那是一所由两位严肃的斯堪的纳维亚妇女管理的寄宿学校,在洛斯盖多斯(Los Gatos)郊外,现在的硅谷(Silicon Valley)边上。如今这所学校依然还在那里,但小镇已变得非常大了,以致它现在离镇中心并不远。美国对我们而言是十分陌生的,我们非常想念父母,还经常被体罚。我不幸经常尿床,校规迫使我几乎每天都要错过一节课来清洗我的床单,我为此遭到了无情的戏弄和欺负。我不记得在那里学到过任何东西。

在我们一家回到沃特福德并设法在镇边买下一处房子之后,我和弟弟被送进一所贵格会小学。在我们镇上,汽车当时是稀罕之物,因此,我们是坐由我母亲那上了年纪、极其善良的园丁赶的驴车去上学。我第一次遭遇交通事故就是当我冲出校门时,撞上了碰巧经过的同样一辆驴车。倘若是一辆汽车,我很可能已经丧命了,但因为是驴车,我仅仅摔断了肩胛骨。

当我们男孩子可以骑自行车去上学的时候,我们就接触到了阶级斗争和宗教冲突。我们必须骑车穿过一个人口相对贫困的天主教社区。那里的男孩认为我们是势利小人,是半个英国佬和新教徒,时刻准备着干仗。下坡的路并不是很糟糕,因为我们可以骑得很快,而且可以用曲棍球棍武装自己。但是,上坡回家就轮到我们被这些家伙“搞定”了。当时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被仇恨,但那是在宗教、阶级和种族偏见方面的一个有益教训。现在,我对那所贵格会学校的记忆不多了,除了记得我非常害怕一位红脸的数学老师,以致我经常逃学,对母亲撒谎。我也是一个小团伙的成员,为首的是一个叫作菲奥娜(Fiona)的无法无天、体格健壮的女孩。

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一份幸运是我母亲做出的又一关键决定。爱尔兰法律规定,儿童必须学习要么爱尔兰语(民族主义),要么拉丁语(天主教)。我母亲认为我去学一门几近无人使用、唯有在国家西部最边远地区才有人说得流利的语言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我的选择是拉丁语。她为我找了一位家庭教师——韦伯斯特夫人(Mrs.Webster),韦伯斯特夫人是一位了不起的中年妇女,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老师。虽然可能难以置信,但她让我爱上了拉丁语,让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我有语言天赋。

后来我问我母亲:“为什么要选择拉丁语?它甚至比爱尔兰语更为过时。”虽然她本人并不懂拉丁语,但她知道正确答案:“拉丁语是绝大多数欧洲语言——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意大利语——之母,因此,如果懂拉丁语,你就会发现掌握所有这些语言都易如反掌。另外,拉丁语文学相当伟大,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应该知道。”

然而,事实证明,我母亲做这个决定还有一个原因。她认为那时的爱尔兰学校不是很好,她希望她的两个儿子去英格兰上一所好的寄宿学校,这可以帮助他们进入出色的“公学”,以后进入大学。在这些教育机构中,拉丁语(与希腊语)是课程表中必不可少的。

因此,我们负笈离家,先是我自己,一年后是我弟弟。去英格兰是一次难忘的经历。我们必须坐七小时轮船驶过以波涛汹涌闻名的爱尔兰海,乘客一路呕吐不停。我们在凌晨2点左右到达威尔士的小海港菲什加德(Fishguard),设法用几杯热可可或者马麦酱取取暖,然后坐凌晨4点的火车前往伦敦,到那里大约是10点钟。在祖父家休整一两天之后,我们就乘坐火车前往史凯特克利夫(Scaitcliffe),那位于伦敦东南的小学校。

我仅仅在这所新学校读了两年,但强度很高,因为它专注于“塞满”小男孩以使他们进入顶级“公学”。压力也来自我母亲,她告诉我们,因为她是寡妇,主要依靠津贴生活,我们如果不能获得奖学金,就不能去这些名校上学。我适时参加了伊顿公学为空出的十三个奖学金名额举行的全国选拔考试(19世纪末,我外祖父也曾在那里获得过奖学金),名列第十二,让大家惊讶不已。我弟弟精力更充沛、更具竞争力,后来也参加了这个考试,取得了比我好得多的成绩。

对我而言,伊顿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绝大多数学生都是来自英国贵族和富商巨贾或者金融大鳄家庭,少数是来自前殖民地和现保护国的棕色皮肤的“王子”。“奖学金男孩”主要来自中产家庭,他们在单独的一栋楼里同住同吃,被迫穿一种特制的“中世纪”服装。来自光鲜“家族”(House)的大多数孩子,我们只在上课时才会见到。这些孩子的家庭背景保证了他们会有一个舒适惬意或者有权有势的未来,认为没有必要刻苦用功,公然把“奖学金男孩”鄙视为社会地位远远低于他们的“书虫”。“奖学金男孩”大多很勤奋,以嘲笑他们的敌人“愚蠢”和势利作为回应。他们也有自己的(智识)势利,并且紧密地绑在一起。我从未在勤奋孩子如此之多的班上学习过。

它在其他方面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即使是冬天,我们也必须早早起床,冲冰水淋浴,在最后获准吃糟糕透顶的英式早餐之前,先要上我们的第一节课。每天上午和下午,课程都是一节接一节,仅仅穿插以严格控制的体育运动和作业缠身的夜晚。我们渐渐意识到,这种高强度的一个原因是老师们坚信“无所事事者易作恶”(The Devil finds work for idlehands)的老话。他们知道,在一个全是男生的环境里,被荷尔蒙困扰的青少年如果不被时刻监督、保持体力耗尽,他们就会陷入千奇百怪的恋爱和性关系之中。

《椰壳碗外的人生: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回忆录》